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
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东莞市铝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宝科技”)
目前业务发展状况良好,订单量增速较快,正处于扩大产能的关键阶段,资金需
求量较大,现阶段也面临着一定的流动性缺口。为了尽可能地支持铝宝科技做大
做强,公司控股股东宁阳县强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瑞科技”)拟
向铝宝科技提供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借款支持,用于代铝宝科技支付货款、补
充流动性等。强瑞科技拟向铝宝科技提供的第一笔借款额度为 3,500.00 万元,本
次强瑞科技向铝宝科技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于强瑞科技通过股票质押获取的银
行贷款,强瑞科技向铝宝科技提供借款的利率与强瑞科技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利率
一致,具体以银行放款审批利率为准,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
利率标准;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借款期限不超
过强瑞科技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期限。针对本次借款,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无需向强瑞科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强瑞科技持有公司 34,633,497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规定,强瑞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强瑞科技向铝宝科技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
易。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 7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其中关联董事尹高斌先生、刘刚先生
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阳县强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KU6T4H
法定代表人:尹高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09-12
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文成园物业楼 2 楼 204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尹高斌 50.50%,刘刚 49.50%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214.68
负债总额 6,653.09
净资产 37,561.59
营业收入 32,550.52
利润总额 32,601.55
净利润 30,108.86
(三)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强瑞科技持有公司 34,633,497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规定,强瑞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强瑞科技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均能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强瑞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铝宝科技的基本情况
汽车零配件、电脑配件、精密仪器设备、冲压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
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铝宝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册 持股比例(%)
(万元)
合计 1,000.00 100.0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26,033.12 33,117.67
负债总额 21,216.51 25,703.10
净资产 4,816.61 7,414.57
营业收入 33,534.29 38,569.97
利润总额 2,673.36 3,046.20
净利润 503.55 2,597.96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铝宝科技与公司及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不存在
交易情形;除了公司向铝宝科技支付的增资款和股权转让款之外,也不存在其
他资金往来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子公司铝宝科技财务状况及未来业务的资金需求,强瑞科技拟为其提供
借款。本次强瑞科技向铝宝科技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于强瑞科技通过股票质押获
取的银行贷款,强瑞科技向铝宝科技提供借款的利率与强瑞科技向银行申请的贷
款利率一致,具体以银行放款审批利率为准,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
期贷款利率标准。针对该等借款,公司及子公司铝宝科技无需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交易可以解决子公司铝宝科技的资金需求,有助于
铝宝科技的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强瑞科技拟提供给铝宝科技的第一笔借款额度为 3,500.00 万元,如后续强瑞
科技在额度内继续向铝宝科技提供流动性支持,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强瑞科技与铝宝科技签订的第一笔借款协议内容主要如下:
铝宝科技尚欠供应商货款,铝宝科技委托强瑞科技将所欠供应商货款中的
瑞科技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代付义务。
强瑞科技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后,即完成代付义务。铝宝
科技与供应商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强瑞科技无关。铝宝科技与供应商之间可能
存在的质量、数量、售后等问题及争议,由铝宝科技与供应商自行解决,与强瑞
科技无关。供应商同意本协议约定的代付款安排。
强瑞科技可以采取其他合法合规的形式在额度内向铝宝科技提供流动性支
持。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以支持子公司铝宝科技的经营发展为出发点,能够较好地满
足铝宝科技扩大业务规模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强瑞科技为子公司铝
宝科技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
金流量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
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主要用于满足子公司铝宝科技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有
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公开、
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
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子公司铝宝科技提供借款,用于铝宝科技扩大
产能,借款利息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该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
本次控股股东向子公司铝宝科技提供借款,是出于支持子公司铝宝科技业务发展
的考虑,体现了控股股东对铝宝科技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改善铝宝科技资本
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子公司铝宝科技的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决议》;
会议决议》;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