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7 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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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
                  意见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
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
的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外籍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的范围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
任职期限要求、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
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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