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7 证券简称:酉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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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二)实际授予结果明细表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激励计划公告日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姓名 职务 予限制性股票总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
量(万股)
量的比例(%) 例(%)
杨俊 董事、总经理 42.00 49.30 0.96
朱晓成 董事 15.00 17.61 0.34
董事会秘书、
蔡娟 2.00 2.35 0.05
财务总监
核心员工(20 人) 16.20 19.01 0.37
合计 75.20 88.26 1.72
(三)本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姓名 类别
(四)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前次经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
情况差异的说明
鉴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
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0.5 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同意
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人数不变,并
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次
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解除限售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等而增加的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受解除
限售条件约束,且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解除限售。
在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三)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
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
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50%
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四)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6 年度和 2027
年度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6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度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00%;或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6 年
首次及 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0%。
预留授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予的限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6
制性股
票 年至 2027 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度 47.25%;或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6 年
至 2027 年 的 累 计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注 1: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
净利润指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按回购时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计算所得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公司将根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
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激励对象的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
为 A(优秀)
、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
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8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能解除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按回购时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所得
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
对象出现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其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
的,公司有权终止对其的股权激励,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出具了大信验
字[2025]第 15-00006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止,公司
实际已收到董事、总经理杨俊,董事朱晓成,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蔡娟及 20
名核心员工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752,000.00 元。董事、总经
理杨俊,董事朱晓成,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蔡娟及 20 名核心员工以货币出资
四、授予权益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经测算,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 需摊销总费用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万股)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
授予数量相关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公司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
影响;
注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注 3: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10.00 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
股份支付费用,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原则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原则相
同。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变动前 本次变动(万 变动后
类别
数量(万股) 比例 股) 数量(万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03.76 75.63% 75.20 3378.96 76.0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4.285 24.37% 0 1,064.285 23.95%
总股本 4,368.045 100.00% 75.20 4443.245 100.00%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二)大信验字[2025]第 15-00006 号验资报告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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