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5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09.7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总额的 191.34%,对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66.2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15.43%,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天津滨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 7,550 万元,
该融资为两笔业务,一笔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 10,000 万元,期限 6
个月,泰达能源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 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
保;一笔业务为国内信用证,开证金额为 5,100 万元,期限 6 个月,泰达能源以
不少于开证金额的 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向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简称“邮储银行”)申请
融资 30,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天津润泰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润泰”)向邮储
银行申请融资 20,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
易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融资 7,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
以上两笔融资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
泰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 224,630.65 万元、149,630.66 万元和 19,950 万元,本次
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 232,180.65 万元、179,630.66 万元和 46,950 万元,泰达能源、
泰达环保和天津润泰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 4,819.35 万元、47,369.34 万元和 63,05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 年 5 月 31 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泰港工业园 10 号厂房西侧第三
层北半侧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4)注册资本:25,196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金属材料
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
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
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
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
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
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
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非食用
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68,878.00 657,524.49
负债总额 627,303.97 613,977.55
流动负债总额 626,658.03 613,320.91
银行贷款总额 227,323.25 219,290.94
净资产 41,574.03 43,546.94
-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701,998.96 1,251,592.80
利润总额 3,941.42 2,596.09
净利润 3,387.52 1,972.91
注:2024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二)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9 日
(2)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 16 号
(3)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4)注册资本:1,891,374,911 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
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
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257,373.21 1,233,970.25
负债总额 862,858.73 840,319.76
流动负债总额 324,926.59 319,382.61
银行贷款总额 703,123.08 743,680.68
净资产 394,514.47 393,650.49
-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31,633.62 94,953.55
利润总额 21,383.33 12,108.42
净利润 18,500.19 9,643.07
注:2024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51%股权为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
保,泰达环保涉诉金额为 3,221.53 万元。
(三)天津润泰环保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5 日
(2)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 6262 号 202
室(东疆商秘自贸 11468 号)
(3)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4)注册资本:57,880.02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农林废弃物发电、供热、供汽的技术开发、技术应用;实
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36,480.08 253,140.63
负债总额 197,613.57 210,913.16
流动负债总额 81,254.80 62,948.71
银行贷款总额 133,925.98 178,966.92
净资产 38,866.51 42,227.47
-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7,996.98 36,710.37
利润总额 -1,087.01 3,301.09
净利润 -1,015.43 3,211.75
注:2024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天津润泰提供保证担保的余额为 22,861.60 万元,另天津润泰以
持有文安润电环保有限公司 50%股权、德州润电环保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和洛阳润
电环保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分别为文安润电环保有限公司、德州润电环保有限公司
和洛阳润电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能源向滨海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融资金额、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
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
电讯费、处置费、过户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一笔 2,550 万元,一笔 5,000 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二)泰达环保向邮储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
(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
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
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
它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
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应当由保证人承担的费用除外。以上
统称为“被担保债务”。
(2)担保金额:30,000 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天津润泰向邮储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
(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
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
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
它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
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应当由保证人承担的费用除外。以上
统称为“被担保债务”。
(2)担保金额:20,000 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天津润泰向华夏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
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7,000 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担
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
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
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中润
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泰达能源、泰达环保和天津润泰分别就其融资担保事项
向公司支付担保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已审批 2026 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09.75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91.34%。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
保,总余额为 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