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6-004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
*ST 亚太 ,证券代码:000691)连续 3 个交易日(2026 年 1 月 5 日、2026 年 1
月 6 日、2026 年 1 月 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并书面函询了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公司对前期披
露的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相关区间数据进行了修正。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
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6)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5-075),公司原董事贾明琪、董事赵勇无法保证 2025 年半年
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并投反对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 2025 年半年
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或有异议的说明》。
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与持股 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原持股 5%以上股东兰州太华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朱全祖先生、兰州宝辉商务服务有限
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就股份收购、表决权委托、股份减持、公司治理、
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知函》,太华投资计划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400,000 股;太华投资本次减持计
划,是基于对 2025 年 9 月 18 日签署的《合作协议》的履行,不存在向广州万
顺或广州万顺指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转让股份的情况;同时因公司总股本变
动,导致太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亚太矿业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1 月 14 日 、 2026 年 1 月 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109)、《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2026-
“兰州中院”或“法院”)作出的(2025)甘 01 破申 5 号《民事裁定书》及
(2025)甘 01 破 5 号《决定书》,兰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广州万顺对公
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书》,兰州中院裁定批准《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
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
兰州中院作出的(2025)甘 01 破 5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兰州中院裁定终结
公司重整程序,同日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7 日、2025 年 12 月 27 日、2025 年 12 月
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0)、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关
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等公告。
增至484,905,000股,本次转增的161,635,000股股票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后续将根据《重
整计划》的规定,划转至重整投资人的证券账户。执行本次《重整计划》,公
司股东太华投资与其一致行动人亚太矿业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控
股股东,任晓更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7
日、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整计
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2025-135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25-141)。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4 条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
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被
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情形而对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
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1)。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
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四、风险提示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兰州
中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
在不确定性。
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相关规定,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
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仍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导致公司股东太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亚太矿业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
司控股股东,任晓更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
时存在签署双方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或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