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辉科技”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对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能辉科技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吴江南、陈林凯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
管理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公司参与培训的相关人
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内容等。通过
讲解培训课件、解读法规政策修订内容、剖析典型案例以及现场答疑等方式,进
一步提升了培训对象对规范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理解和把握。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本次培训的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
的理解与认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水平,本次培训
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禹安 吴江南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