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6-002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5%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鑫”)前期已
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比例为 10.4844%。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云鑫持有公司股份 19,362,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000%,触及 5%的整数倍。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股东上海云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
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652,012 股。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注: (公告编号:2025-052)
披露时,拟计划减持数量是按照法规要求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测算。按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将回购股份以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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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所以计算减持比例时将不再扣除该部分股数,
故拟减持比例由减持预披露公告时的 3.00%下降至 2.92%,拟减持股数仍与计划
一致,后续计算减持比例时亦不再扣除前述回购股份数。)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云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 5%整数倍的告知
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云鑫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7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93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844%,
其所占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10.4844%下降至 10.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云
鑫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5%整数倍的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618 号 60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7 日
上海云鑫因自身资本规划需要,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38,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44%,上海云鑫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由 10.4844%下降至 10.0000%,此次股份减持后上海云鑫持有
权益变动过程
公司 19,362,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上海云鑫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股票简称 吉大正元 股票代码 003029
上升□ 下降
变动类型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变动股数(股) 减持变动比例(%)
A股 938,000 0.484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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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上海云鑫 20,300,000 10.4844 19,362,000 1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20,300,000 10.4844 19,362,000 1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300,000 10.4844 19,362,000 1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是 否□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股东上海云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
划 超过 5,652,012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云鑫严格履行了已作出的相关承
诺,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与其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
情形,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1)上海云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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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
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已编
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云鑫)。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云鑫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
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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