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6-003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触及 1%整数倍及跨越 5%暨权
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益变动后,双阳农商行持有公司股份 15,56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
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根据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双阳农商行”)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披露了预减持计划,
双阳农商行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不超过 9,341,59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股份减持触及 1%整数倍及跨越 5%的告知函》,结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系统下发文件获悉,202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 月 7 日期间双阳农商行累计共减持了 88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46%)。
本次权益变动后,双阳农商行持有公司股份 15,569,300 股,持股比例由 5.2846%
减至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持股
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基本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股) (%)
集中竞价交 2025 年 12 月 24 日至
吉林双阳农村商 4.905 886,300 0.2846
易 2026 年 1 月 7 日
业银行股份有限
大宗交易
公司
合计 886,300 0.2846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甲一路与长山路交汇处鼎鹿广场南侧
权益变动时间 2025/12/24-2026/1/7
股票简称 *ST 万方 股票代码 000638
变动类型(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886,300 0.2846
合 计 886,300 0.284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455,600 5.2846 15,569,300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455,600 5.2846 15,569,300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是? 否□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双阳农商行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内(202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
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不超过 9,341,596 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3%)。
双阳农商行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
不适用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
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适用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二、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减持计划及其他相关承诺的情形。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注双阳农商行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减持触及 1%整数倍及跨越 5%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