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6-002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北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人绿能”)
? 投资金额: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江苏北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人新能源”)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振友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林涛先生,
上海华京同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京同嵘”),上海大如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上海大如”),上海北友嵘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北友嵘华”),
上海北澄嵘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简称“北澄嵘京”)按对北人绿能持股
比例,共同对北人绿能进行增资,其中北人新能源增资 1,800 万元人民币、朱振
友先生增资 150 万元人民币、林涛先生增资 60 万元人民币、华京同嵘增资 450
万元人民币、上海大如增资 60 万元人民币、北友嵘华增资 240 万元人民币、北
澄嵘京增资 240 万元人民币,共计对北人绿能增资 3,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北
人绿能各股东方对北人绿能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朱振
友先生、林涛先生、华京同嵘、上海大如、北友嵘华和北澄嵘京未进行关联
交易。公司亦未与朱振友先生、林涛先生、华京同嵘、上海大如、北友嵘华
和北澄嵘京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关联交易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
的交易。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北人
绿能进行增资,将用于补充北人绿能现金流,用于偿还北人绿能银行贷款等
用途,对于北人绿能经营业绩的实际提升幅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人新能源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
经理朱振友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林涛先生,华京同嵘,上海大如,北
友嵘华,北澄嵘京按对北人绿能持股比例,共同对北人绿能进行增资,其中北人
新能源增资 1,800 万元人民币、朱振友先生增资 150 万元人民币、林涛先生增资
北友嵘华增资 240 万元人民币、北澄嵘京增资 240 万元人民币,共计对北人绿能
增资 3,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北人绿能各股东方对北人绿能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前述增资将用于补充北人绿能现金流,用于偿还北人绿能银行贷款等用途。
□新设公司
□
√ 增资现有公司(□ √ 同比例 □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 √ 控股子公司 □
投资类型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江苏北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1,800
投资金额
?尚未确定
□
√ 现金
□
√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出资方式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
√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人绿能增资 3,000 万元人民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人新能源和公司关联方朱
振友先生、林涛先生、华京同嵘,上海大如,北友嵘华,北澄嵘京按对北人绿能
持股比例分别增资 1,800 万元人民币、150 万元人民币、60 万元人民币、450 万
元人民币、60 万元人民币、240 万元人民币和 240 万元人民币。前述增资将用于
补充北人绿能现金流,用于偿还北人绿能银行贷款等用途。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过去 12 个月,包含本次交易在内,公司与朱振友先生、林涛先生、
华京同嵘、上海大如、北友嵘华和北澄嵘京进行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朱振友、
林涛、华京同嵘、上海大如、北友嵘华和北澄嵘京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
关联交易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
市值 1%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情形。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 朱振友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淞北路 18 号
与标的公司的
标的公司股东
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
□是 □
√否
执行人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关联关系类型 □
√ 董高
□其他:_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
上市公司共同
□
√ 是 □否
参与增资的共
同投资方
姓名 林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淞北路 18 号
与标的公司的
标的公司股东
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
□是 □
√否
执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关联关系类型 □
√ 董高
□其他:_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
上市公司共同
□
√ 是 □否
参与增资的共
同投资方
(1)股东 3 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全称 上海华京同嵘科技有限公司
□
√ 91310230MACJ2KEY9K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朱振友
成立日期 2023/5/4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0 万元人民币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 825 号(上海新河经
注册地址
济小区)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 825 号(上海新河经
主要办公地址
济小区)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海文世振合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标的公司股东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网络
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代理;日用品销
主营业务
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董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关联关系类型
企业
□其他,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
共同参与增资的共同投 □
√ 是 □否
资方
(2)股东 3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50.06 450.08
负债总额 450.10 450.10
所有者权益总额 -0.04 -0.02
资产负债率 100% 100%
科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02 -0.02
(1)股东 4 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全称 上海大如科技有限公司
□
√ 91310230MACG5TJ43H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林涛
成立日期 2023/4/24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0 万元人民币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 825 号(上海新河经
注册地址
济小区)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 825 号(上海新河经
主要办公地址
济小区)
林涛先生持股 40%,林涛先生配偶李妍女士持股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标的公司股东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网络
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代理;日用品销
主营业务 售;办公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半导体器件
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董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关联关系类型
企业
□其他,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
共同参与增资的共同投 □
√ 是 □否
资方
(2)股东 4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1.27 61.29
负债总额 61.30 61.30
所有者权益总额 -0.03 -0.01
资产负债率 100% 100%
科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02 -0.01
(1)股东 5 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全称 上海北友嵘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91310230MACHL6Q6X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文世振合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5/4
注册资本 24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120 万元人民币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 825 号(上海新河经
注册地址
济小区)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 825 号(上海新河经
主要办公地址
济小区)
上海文世振合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朱振友先生持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 49%,魏琼持股 50%。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标的公司股东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供应链管
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主营业务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董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关联关系类型
企业
□其他,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
共同参与增资的共同投 □
√ 是 □否
资方
(2)股东 5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40.04 240.08
负债总额 120.10 120.12
所有者权益总额 119.94 119.96
资产负债率 50% 50%
科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02 -0.03
(1)股东 6 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全称 上海北澄嵘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91310230MACFK3XD6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大如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5/4
注册资本 24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0 万元人民币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 825 号(上海新河经
注册地址
济小区)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 825 号(上海新河经
主要办公地址
济小区)
上海大如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0.5%,林涛先生持股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标的公司股东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供应链管
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主营业务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董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关联关系类型
企业
□其他,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
共同参与增资的共同投 □
√ 是 □否
资方
(2)股东 6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40.06 240.08
负债总额 240.10 240.10
所有者权益总额 -0.04 -0.02
资产负债率 100% 100%
科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02 -0.02
(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无。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投资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人绿能。北人绿能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北人新能源持股 60%。北人绿能主要负责工商业储能柜的生产制造。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 □
√ 增资现有公司(□
√ 同比例 □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 控股子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 江苏北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91320581MACJ7FJ30U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朱振友
成立日期 2023/5/30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常福街道阳光大道 8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常福街道阳光大道 89 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
修和试验;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
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
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
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
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储能技术服务;
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电力电子
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
集成电路设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工业工程设
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桩
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销售;蓄电池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 C384 电池制造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87.27 18,248.09
负债总额 12,894.25 18,440.76
所有者权益总额 -6,306.98 -192.67
资产负债率 196% 101%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60.99 15,869.96
净利润 -6,114.31 -3,243.95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 占比 出资金 占比
额 (%) 额 (%)
合计 3,000 - 6,000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北人绿能的增资各方均为现金出资,公司本次增资为自有资金,不涉及
募集资金。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对北人绿能的持股比例,同比例以现金方
式对北人绿能进行增资,交易各方每 1 元股本的认购价格为 1 元人民币,各交易
方认购价格一致,并根据各自认缴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收益分配和亏损承
担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安排。本次交易不涉
及对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
五、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江苏北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二:朱振友
甲方三:林涛
甲方四:上海华京同嵘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五:上海大如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六:上海北友嵘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七:上海北澄嵘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江苏北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大陆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协议
签 署 日 ,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000 万 元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拟认购乙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 万元,甲方三拟认购乙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
币 60 万元,甲方四拟认购乙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50 万元,甲方五拟认购乙
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0 万元,甲方六拟认购乙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40 万
元,甲方七拟认购乙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40 万元。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增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
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增资方案
三向乙方投资 60 万元认购乙方新增注册资本 60 万元,甲方四向乙方投资 450
万元认购乙方新增注册资本 450 万元,甲方五向乙方投资 60 万元认购乙方新增
注册资本 60 万元,甲方六向乙方投资 240 万元认购乙方新增注册资本 240 万元,
甲方七向乙方投资 240 万元认购乙方新增注册资本 24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注册资本金由 3,000 万元增加到 6,000 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3,000 100
本次增资后,乙方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6,000 100
甲方承诺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增资款。甲
方应协助乙方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条:先决条件及交割
(1)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股东会已通过决议批准本
次交易;
(2)本协议已经各方合法签署并生效;
(3)本次交易及增资未违反任何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政府命令
或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规则或受到其限制、禁止。
前标的股权对应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全部所有者权益。
六、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北人绿能增资,有助于优化北人绿能资产负
债结构,提升北人绿能的抗风险能力。预计本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产生重点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投资属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在未来的投资运作过程若发生关联
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新增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六)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交易的达成和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
性。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情况、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北人
绿能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尚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关联人
共同投资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涛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朱振友先生、
林涛先生、华京同嵘、上海大如、北友嵘华和北澄嵘京未进行关联交易。公司亦
未与朱振友先生、林涛先生、华京同嵘、上海大如、北友嵘华和北澄嵘京以外的
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关联交易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