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烟台东
诚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北方”)和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诚大洋”)收到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
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公布山东省 2025 年度高新技
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东诚北方被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537000854,发证
日期:2025 年 12 月 8 日,有效期:三年;东诚大洋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GR202537001805,发证日期:2025 年 12 月 8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东诚北方的首次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和东诚大洋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使东诚北方和东诚大洋自本次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
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