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 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完成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7 17:06: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对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完成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福达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拟以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并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
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
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拟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担保及信
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收到福达集团的通知,福达集团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
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将福达集团持有公司共计
德证券-25 福达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由中德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并以担保
及信托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在行使担保及信托登记
的股份的表决权时,中德证券将事先征求福达集团的意见,并按福达集团的意见办
理,但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福达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307,210,473
股,持股比例为 47.58%;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35,923,567 股,
持股比例为 5.56%。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本公司及福达集团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进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福达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