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6-001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6,000 万元
截至 2026 年 1 月 6 日实际为其提
担保对象一 供的担保余额(担保项下实际取得 40,800 万元
的融资额,下同)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8,000 万元
截至 2026 年 1 月 6 日实际为其提
担保对象二 18,295 万元
供的担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浦发银行宣城分
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 2 项《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永茂
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零部件”)、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徽铝业”)在浦发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银行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均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担保期限均为自每笔债权合同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同时,公司与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
合同》(以下简称“本次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零部件将在华夏银行开展的融
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人民币
以上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公司对安徽零部件提供担保额度 6 亿元,对安徽铝业
提供担保额度 5 亿元,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担保额度
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
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
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公司对安徽铝业提供
担保额度由 5 亿元增至 6 亿元,对安徽零部件提供担保额度不变,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
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增加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的《关于增加部分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实际为安徽零部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0,800 万元,可
用担保额度为 19,200 万元;实际为安徽铝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8,295 万元,可用担保
额度为 41,705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直接持股 88%,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零部件持股 12%
法定代表人 徐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20597357491
成立时间 2012 年 12 月 26 日
注册地 安徽省广德市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大溪路 9 号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精密零部件制造、开发、销售;提供模具、铸造产品销售、
铸造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物业
经营范围 管理、环保设施运营及管理、污水处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含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禁止限制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0,870.19 152,023.50
主要财务指标 负债总额 113,371.76 105,159.98
(万元)
资产净额 47,498.43 46,863.53
营业收入 105,011.10 118,525.63
净利润 553.43 1,791.13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直接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徐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2798135501T
成立时间 2007 年 2 月 8 日
注册地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流洞村村东组
注册资本 3,8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
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
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再生资源加工;
经营范围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
旧金属回收;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
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项目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828.62 118,395.36
主要财务指标 负债总额 53,958.12 78,503.81
(万元)
资产净额 41,870.50 39,891.55
营业收入 213,047.58 345,910.32
净利润 1,969.37 2,943.4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 2 项担保协议
本次 2 项担保的主债权为浦发银行在自 2026 年 1 月 5 日至 2029 年 1 月 5 日止的期
间内分别与安徽零部件、安徽铝业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分别约定
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均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
币 8,000 万元为限。
本次 2 项担保的最高额债权均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担保合同所述保证
范围所约定的全部债权。
本次 2 项担保的公司的保证责任均应按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
为准,而不以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限。
本次 2 项担保的担保范围均为: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担保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
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
根据主合同经浦发银行要求安徽零部件、安徽铝业需补足的保证金。
本次 2 项担保的担保期限均为:
按浦发银行对安徽零部件、安徽铝业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
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到期”、“届满”包括浦发银行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
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浦发银行宣布包括浦发银行以
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浦发银行与安徽零部件、安徽铝业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
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
华夏银行与安徽零部件将在 2025 年 12 月 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9 日期间基于主合同
连续发生多笔债权,公司在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8,000 万元限度内为前述债权向安徽零部
件提供担保。该最高债权额指最高主债权之融资额度余额,具有以下含义:
(1)安徽零部件在主合同项下任一时点使用中尚未清偿的融资额度余额不超过上
述限额,但在上述限额内,安徽零部件对已清偿的融资额度可申请循环使用;
(2)最高债权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
由此而产生的本次担保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利息、罚息、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公司均承
担担保责任。
清偿完毕,若安徽零部件发生未依约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形,华夏银行有权直接向公司追
偿,公司应立即向华夏银行清偿相应的债务。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
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安徽零部件的应
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
次担保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
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笔债
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上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安徽零部件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
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华夏银行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
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零部件、安徽铝业提供,担保所涉银行融资系
为满足安徽零部件、安徽铝业日常经营之流动资金需要,鉴于安徽零部件、安徽铝业当
前的经营状况及资产负债水平,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担保项下实际取得融资额)总计
为人民币 126,371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210,044.74 万元)
的 60.16%。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21,871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
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 58.02%;全资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4,500 万元,
占公司 2024 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 2.14%。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