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超讯通信
股票代码:603322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建华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楼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楼
一致行动人一:梁刚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号
一致行动人二:梁益钧
住所:四川省崇州市****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崇州市****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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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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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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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超讯通信/上市公司/公司 指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 指 梁建华
一致行动人 指 梁刚、梁益钧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0.48%减少 至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
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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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梁建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21419********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一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一致行动人
姓名 梁刚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52119********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姓名 梁益钧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332119********
住所 四川省崇州市****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
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超讯通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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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系转让方解除自身质押及质押产生的财务成本产生所需
的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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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梁建华 32,285,000 20.48% 24,405,000 15.48%
梁刚 2,800 0.00% 2,800 0.00%
梁益钧 600 0.00% 600 0.00%
合计 32,288,400 20.48% 24,408,400 15.48%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梁建华
乙方(受让方):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甲方、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7,880,000 股无限
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甲方
对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转让限制,且在标
的股份上未设置任何权利负担。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35.82 元/股,转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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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为人民币 282,261,6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贰佰贰拾陆万壹仟陆
佰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付款方式为银行汇款。
付款安排为:
(1)乙方应于双方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文件 5 个工作日
内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首期转让款,不低于本次交易标的总价款的 40%,即
人民币 ¥112,904,640.00 元整(大写:壹亿壹仟贰佰玖拾万肆仟陆佰肆拾元)
(2) 乙 方 于 股 份 完 成 过 户 登 记 后 的 5 个 工 作 日 内 支 付 余 款 , 即 人 民 币
¥169,356,960.00 元整(大写:壹亿陆仟玖佰叁拾伍万陆仟玖佰陆拾元)。
中证登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为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日。自交割
日起,目标股份的全部权利、义务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享有与目标股份相关的
全部股东权益,转让方不再享有任何相关权益。为避免歧义,截至交割日,目标
股份对应的目标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归受让方所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梁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让涉及的 7,880,000 股公司股份中,有 2,306,684 股需解除上述受限后方可办理
相关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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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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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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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梁建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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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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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
股票简称 超讯通信 股票代码 6033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梁建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广州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
持股数量:32,285,000 股
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20.48%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7,880,000 股
变动比例: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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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梁建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