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2026-00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和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4,600万元;借款利息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和解金额3,800万元,公司于
以往年度对本案计提相关损失2,500万元,本期还需补提1,300万元,将对上市公
司损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 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亿阳集团”)
拟用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兰埔成”)24.9980%股权作价
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截至2025年12月22
日,南京兰埔成已完成24.9980%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相关股权已变更至公司全
资子公司北京现代天龙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名下。
? 此前公司因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计被执行资产14,330万元,包含在上
述16,000万元股权价值范围内,控股股东已经以南京兰埔成相应股权予以抵偿。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剩余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预计合计赔付
金额不超过14,000万元。若本案和解款项支付或其他违规担保案件执行公司资产
(以先发生者为准),包含在前述16,000万元股权价值范围内的(剩余可抵偿股
权价值为1,670万元),控股股东可直接以南京兰埔成股权予以抵偿。
? 对于违规担保赔偿金额合计超出16,000万元股权价值的部分,公司间接
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
以现金方式予以全额清偿。
一、诉讼情况概述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崔宏晔、邓伟及亿阳集团借
款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因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深圳罗湖区法院”)(2017)粤 0303 民初 20577 号民事判决,向广东
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起上诉,已收到深圳中院(2019)
粤 03 民终 752 号民事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并已收到执行裁定书及
恢复执行通知书。本案合计已执行公司资产 2,876.86 万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此前已披露的临 2019-050、临 2019-055、临 2019-088、
临 2020-038、临 2020-049、临 2020-122、2020-142、临 2020-178、临 2022-005
和临 2024-072 号公告。
二、本案目前进展
日前,公司与崔宏晔就本案执行达成和解,主要内容如下:
民币 3,800 万元,支付完毕后,崔宏晔因(2017)粤 0303 民初 20577 号、深圳
中院(2019)粤 03 民终 752 号判决项下对公司及亿阳集团享有的债权全部得到
实现,再无其他任何纠纷。
对公司执行完毕的申请,并协助法院向公司出具(2019)粤 0303 执 10822 号、
(2024)粤 0303 执恢 374 号执行案件对公司的结案证明。
(2024)粤 0303 执调 12577 号、(2025)粤 0303 执异 78 号异议。
三、其他说明
司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可能产生的部分赔偿责任,并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京兰埔成已完成 24.9980%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相关股权已变更至公司全资子
公司北京现代天龙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名下。
述 16,000 万元股权价值范围内,控股股东已经以南京兰埔成相应股权予以抵偿。
金额不超过 14,000 万元。若本案和解款项支付或其他违规担保案件执行公司资
产(以先发生者为准),包含在前述 16,000 万元股权价值范围内的(剩余可抵
偿股权价值为 1,670 万元),控股股东可直接以南京兰埔成股权予以抵偿。
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
以现金方式予以全额清偿。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案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