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0 证券简称:百普赛斯 公告编号:2026-001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层会议室
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共计 153 名,其中参与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53 名,代表股份
数为 103,343,8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168%。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6 名,代表
股份数为 69,632,8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52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47 名,代表股份数
为 33,710,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647%。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48 名,代表股份数
为 33,711,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20.1648%。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1 名,代表股份数为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7 名,代表股份数为 33,710,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1647%。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议案》
同意 84,959,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101%;
反对 2,286,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23%;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7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26,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637%;反对 2,286,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18%;弃权 16,098,53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市方案的议案》
同意 84,893,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467%;
反对 2,34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13%;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260,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694%;反对 2,34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27%;弃权 16,103,05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84,893,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467%;
反对 2,34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13%;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260,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694%;反对 2,34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27%;弃权 16,103,05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84,893,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464%;
反对 2,34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13%;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260,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685%;反对 2,34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27%;弃权 16,103,35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84,891,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443%;
反对 2,34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13%;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258,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618%;反对 2,34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27%;弃权 16,105,60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84,890,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439%;
反对 2,34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13%;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257,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606%;反对 2,34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27%;弃权 16,106,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84,893,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464%;
反对 2,34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13%;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260,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685%;反对 2,34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27%;弃权 16,103,35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84,890,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439%;
反对 2,34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13%;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257,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606%;反对 2,34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27%;弃权 16,106,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所有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 84,959,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101%;
反对 2,2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79%;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26,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637%;反对 2,2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84%;弃权 16,103,05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 84,958,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098%;
反对 2,2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79%;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25,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628%;反对 2,2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84%;弃权 16,103,35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 84,959,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101%;
反对 2,2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79%;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26,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637%;反对 2,2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84%;弃权 16,103,05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 84,956,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072%;
反对 2,2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79%;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23,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549%;反对 2,2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84%;弃权 16,106,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 84,958,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098%;
反对 2,2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79%;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25,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628%;反对 2,2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84%;弃权 16,103,35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保险的议案》
同意 80,172,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785%;
反对 6,452,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41%;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7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39,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651%;反对 6,452,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416%;弃权 16,718,416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程(草案)>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同意 84,958,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092%;
反对 2,2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79%;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25,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610%;反对 2,2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84%;弃权 16,103,95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84,894,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479%;
反对 2,34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92%;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262,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730%;反对 2,34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64%;弃权 16,103,95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84,895,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488%;
反对 2,34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92%;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262,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757%;反对 2,34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64%;弃权 16,103,05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84,957,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083%;
反对 2,2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79%;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24,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581%;反对 2,2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84%;弃权 16,104,95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84,891,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448%;
反对 2,34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92%;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258,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636%;反对 2,34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64%;弃权 16,107,15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84,891,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448%;
反对 2,34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92%;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258,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636%;反对 2,34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64%;弃权 16,107,15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84,888,9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423%;
反对 2,34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92%;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256,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557%;反对 2,34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64%;弃权 16,109,80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84,891,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448%;
反对 2,34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92%;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258,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636%;反对 2,34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64%;弃权 16,107,15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84,951,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027%;
反对 2,254,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16%;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1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18,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410%;反对 2,254,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77%;弃权 16,137,90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