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1 月 06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0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0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二)
(4)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 5 号楼 30 层大
会议室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王文才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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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224,090,26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为剔除股权登记日的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 278,273,029 股,
下同)的 80.52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8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34,881,53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34,873,7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22%。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879,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4,879,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润源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润农投资
有限公司、KONKIA INC、王文才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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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224,088,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4,879,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表决结果:同意 220,433,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1,224,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5160%;反对 3,656,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224,084,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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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4,875,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反对 5,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65%;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4,088,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4,879,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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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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