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6 18: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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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利扬芯片
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上市公司”“公司”)的持续督导
机构,对公司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
间”)的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袁军、易达安
  (三)现场检查时间
  (四)现场检查人员
  易达安、姜雪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情况、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情
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
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等信息披露文件;
子流水等,获取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凭证;
资情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访谈公司高管人员,现场查看了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查阅了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
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利扬芯片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
情况良好,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
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相关文件、会议记录以及公司已披
露的公告,并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利扬芯片真实、准确、完整地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内部控制制度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并对公司高
管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利扬芯片资产完整,人员、机构、
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大额募集资
金支付凭证,核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利扬芯片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已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
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相关
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利扬芯片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
投资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重要采购销售合同等,
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利扬芯片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
变化,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提请上市公司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可行地推进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对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履行
必要的程序并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切实保障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利扬芯片在公司治理、
内控制度、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对外
投资等重大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要
求。
  利扬芯片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袁军                  易达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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