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金钟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金
钟股份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一次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证
监会公告〔2025〕10 号)的具体内容及与前期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则的主要区
别。此外,保荐机构还介绍了近年来的资本市场监管形势、上市公司典型违法违
规案例,并讲解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本次培训安排了讨论交流时间,
保荐机构培训人员与金钟股份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互动。
二、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
到了良好效果。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中,保荐机构培训人员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和交流讨论等方式,
向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监管、上市公司典型违法违规
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传杨 王薪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