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6-002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浙江牧高笛户外用
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江牧高
笛”
)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控股子公司浙江牧高笛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办理贷款及授信提供
(即已签订担保协议金额)77,000.00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28,700.00 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实际放款金额)为 11,935.2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方式 担保金额
(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
行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野提供担保额度 82,65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已经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次担保金额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陆暾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6982479792
成立时间 2010-02-03
注册地 宁波大榭开发区海光楼 404-1
注册资本 32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
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
批发;鞋帽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办公设
备耗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
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品花卉销售;餐饮管理;
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外卖递送服务;技术进出口;
服饰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经营范围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研发;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企
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 41,795.45 38,470.49
负债总额 35,942.24 33,013.63
资产净额 5,853.21 5,456.86
营业收入 45,306.10 76,275.99
净利润 47.53 -356.8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授信申请人: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担保的主债务: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债权人的所有债务。
担保的债务最高余额:10,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权人根据 《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
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
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
关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
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
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
年止。
是否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
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是考虑子公司经营需求,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合同及相
关文件或由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授权相关人员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担保总
额为 150,400.00 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5.14%;实
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936.00 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