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02 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本次担
实际为其提供的
被担保人 是否在前期预计 保是否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名称 额度内 有反担
次担保金额)
保
贵州亚太
矿业有限 30,000.00 万元 61,000.00 万元 否 否
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亚
太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项目露天金矿业务正常经营,尽早实
现硐采业务顺利投产,亚太矿业拟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如下:1、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批复亚太矿业流动资金贷款
行批复要求,贷款担保方式主要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并由亚太矿业提供贷款金额 20%保证金;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
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批复亚太矿业流动资金贷款 1.5 亿元人民币,贷
款期限 2 年,贷款利率按照银行相关要求执行,该笔贷款仅限用于泥堡金矿露天
开采项目经营周转使用,包括设备租赁、挖掘、疏通、运输、复垦等采剥费用支
出。根据交通银行批复要求,贷款担保方式主要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拟与上述建设银行及交通银行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流
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合计为 3 亿元
人民币,不存在反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一)条规定,本次担保
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二)内部决策程序
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亚太矿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亚太矿业提
供担保,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
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贵州亚太矿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公司持股 51%;广西弘安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24%;广西地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9%;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
法定代表人 赵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300750153858R
成立时间 2003 年 6 月 24 日
注册地 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楼下社区松林一组
注册资本 7,98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
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
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
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金属矿石销售;贵金属冶
经营范围
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
及制品销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
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贸易经纪;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
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932.03 85,338.17
负债总额 112,682.37 101,181.50
资产净额 -19,750.34 -15,843.33
营业收入 3,398.06 11,168.92
净利润 -3,970.24 -865.76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贵州亚太矿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建设银行)
限公司黔西南州分行(债权人)
三年止。
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
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
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
师费等)。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交通银行)
司黔西南分行(债权人)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
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亚太矿业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截至本
公告日,亚太矿业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
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亚太矿业项目露天金矿业务正常经营,尽早实现硐采业务顺利投产,
同意公司为亚太矿业提供人民币 3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事项提供担保:1、建设银
行批复亚太矿业流动资金贷款 1.5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 2 年,贷款利率按照银
行相关要求执行。根据建设银行批复要求,贷款担保方式主要为:西藏华钰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亚太矿业提供贷款金额 20%保证金;2、
交通银行批复亚太矿业流动资金贷款 1.5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 2 年,贷款利率
按照银行相关要求执行,该笔贷款仅限用于泥堡金矿露天开采项目经营周转使用,
包括设备租赁、挖掘、疏通、运输、复垦等采剥费用支出。根据交通银行批复要
求,贷款担保方式主要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
以与银行签订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亚太矿业提供 30,000.00 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例为 18.1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