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6 17: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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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6-00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逐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
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具体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上限为12.00元/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 2025 年 12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
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未实施回购股份。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购股份1,222,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2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8.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1,8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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