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6 17:09: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宁波博
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上市公司”、“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博威合金 2025 年度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
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姚焕军、赵强
  (三)现场检查时间
  (四)现场检查人员
  姚焕军、傅毅清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六)现场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持续督导期间的“三会”文件、公司的相关制度和募集
资金相关的材料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
内控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
其他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内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会议资料,重点关注了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是否合法合
规;查阅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对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的设置,原监事
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博威合金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
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
责任等规定明确,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
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按照《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现场核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会议记录、决议等资
料,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对公
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博
威合金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
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现场检查,博威合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存
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
方/五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
    “2 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已建设完
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
额为 10,519.33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具体如下: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
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在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对原
有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数字化优化,建立了项目数字化知识产权竞争壁垒,结合
实际建设情况,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项目组充分利用公司三十多年的合金
化专业生产经验,结合项目精益产线的全面布局和项目所在地所处地质环境条
件,优化了原施工设计及设备采购方案,对原规划进口的部分设备改为国内配套
设备,部分设备做了全新的小型化、专业化改造设计,同时对厂区智能物流系统
配套设备做了全新的优化调整,既显著提高了车间生产和内部物流效率,又大大
降低了施工成本及相关设备的采购成本。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
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 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共计 10,519.33 万元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3 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带材
扩产项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制度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履行了相
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
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相关制度、涉及相
关事项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关联交易协议;对公司管
理层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博威合金已对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管理规范,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行业公开信息、公司财务报表;对公司管理层相关
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经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博威合金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人提请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公司治理各项制度,合法合规使用募
集资金。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博威合金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及相关部门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
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人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的有关要求,对博威合金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
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博威合金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
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和
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姚焕军       赵   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博威合金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