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15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15 日(星期四)。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
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9:15-9:25,9:30-11:30,13:00-
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 129 号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郑晓彬先生
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及代表股份数
二、宣布本次股东会会议议程
三、审议会议议案
上述议案 4 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
案,即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司将
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四、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 3 分钟)
五、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休会,通过交易所系统统计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八、宣读股东会决议
九、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期限并重新论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大尺寸射频压电晶圆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期限是为积
极把握 5G 通讯、物联网快速发展为高端声表面波滤波器市场带来的战略机遇,
完善公司在高端压电异质晶圆领域的产品布局,助力战略优化与技术升级、推动
设备投入节奏的协同和资金效益的提升以及实现内部管理资源的整合和梳理。
本次调整聚焦于大尺寸射频压电晶圆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不涉及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变更。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内容涉及调整工
艺及工艺设备、调整产能以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基于该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结合其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保障
募投项目质量,控制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
经研究论证和审慎评估,公司对“大尺寸射频压电晶圆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重
新论证。根据重新论证后的可性行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来的 5 年变更
为 8 年,故该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将调整至 2029 年 12 月。
经公司效益测算,本次项目调整后,预计内部收益率为 14.63%(所得税后),
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 10.39 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在授信期限
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
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资料之三: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保障业务的稳定发展,结合
公司经营计划,2026 年度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担保决策权,并办理提供担保的
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
天通(六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0 10,000 10,000
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 30,000 0 30,000
天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0 20,000 20,000
天通凯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0 10,000
天通凯美技术有限公司 0 7,500 7,500
天通精电新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0 10,000
合计 50,000 37,500 87,500
注:除天通(六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外,其他子公司的资产负债
率均在70%以下。
为便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办理,在上述预计的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需要,控股子公司(含收购、新设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相互调
剂使用担保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
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资料之四: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
十三条、第一百四十条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参见 2025 年 12 月 30 日的《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全文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资料之五: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为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董事高管薪酬管
理,规定董事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促进董事高管和公司
更好实现利益绑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登载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