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美力科技”、“上市公司”)拟通过
其德国全资孙公司 Meili Holding GmbH,以现金方式收购 Hitched Holdings 2
B.V.持有的 Hitched Holdings 3 B.V.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
情况进行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主要的资产购买或
出售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 Meili Germany GmbH 与德国
MSSC AHLE GmbH 签署《资产购买协议》,德国美力通过竞拍方式以 810 万欧
元的交易对价购买与 AHLE 公司业务有关的资产,包括厂房、生产设备、存货、
无形资产、合同权利等。前述资产购买事项已全部完成。
(二)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500 万元收购大圆钢业株式会社持
有的北京美力大圆弹簧有限公司及江苏美力大圆弹簧有限公司各 10.1%股权。前
述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交易相关协议已签署,目前已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和税务登记,尚需完成外汇登记等手续。
除上述交易外,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购买、出售资产
的行为。前述交易与本次重组之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该等交易内容
与本次重组相互独立,相互之间无直接联系。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购买、
出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邱龙凡 刘奕儒
王志 刘阳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