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6 00:03: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的核查意见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全
资孙公司 Meili Holding GmbH 以现金方式收购 Hitched Holdings 2 B.V.持有的
Hitched Holdings 3 B.V.(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Holdings 3 B.V.主要从事汽车拖车牵引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属于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并已经取得业务开展所必需的经营资质。除此之外,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
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已在《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相关批准的风险作
出了特别提示。
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
交易对方保证其为标的公司股份唯一合法及实益拥有人,并具有出售及转让该股
份的完整权利,除拟在交割前解除的现有贷款协议相关的股权质押外,该等股份
上不存在任何产权负担,亦不存在设立任何该等产权负担的协议或承诺,除前述
股权质押外不存在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Holdings 3 B.V.100.00%股权,标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业务体系,能够独立自主地
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影响公司资产完整性的情形,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部件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公司品牌知名度,增强公司全球市场的竞争力,也有利于
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可以利用公司国内市场供应链的优势提升收益并开拓国内市场。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邱龙凡                刘奕儒
            王志                刘阳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美力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