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5 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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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 A    公告编号:2026-01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国投”或“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收到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发来的《长
安银行增资扩股关于法人股东认购股份的意向函》及相关附件,邀请公司参与长
安银行本次增资。公司拟参与长安银行本次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 8 亿元,增资
股份不超过 2.09 亿股。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鉴于长安银行增资事项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且
本次参与长安银行增资的投资方尚未最终确定,其他投资方须披露的信息尚无法
确定,且长安银行本次增资尚处于接触投资者阶段并未向公众披露,我公司披露
后可能会对长安银行此次增资投资人接洽及选定产生影响。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司办理了暂缓披露的内部审批和登记
程序。2025 年 12 月 31 日,长安银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证监许可〔2025〕3039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号),同意长安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目前该事项暂缓披露原因
已消除,公司决定对前述事项予以披露。在暂缓披露期间,经公司自查,不存在
相关信息内幕知情人利用该暂缓披露的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赵忠琦先生现同时在陕国投与长安银行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在审议和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赵忠琦先生回避表
决。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长安银行在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签署了《关
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二、其他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长安银行与下列潜在认购对象积极沟通,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并将在确定全部投资者后根据投资者最终股权比例履行投资者资
格报备或审批程序。
  (一)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设、加工、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石油化工产品(仅限办理危险化学品工业生
产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内容核定经营范围)及新能源产品(专控除外)
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石油专用机械、配件、助剂(危险品除外)的制造、加工;
煤炭、萤石、盐、硅、硫铁矿以及伴生矿物等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探、开发、加工、
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仅限子公司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煤化工产品研
发、生产及销售;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兰炭的开发和综合利用;与上述业务相关
的勘察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项目、股权投资(限企业自有资金);自营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以下经营项目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房地产开发;酒店
管理;电力供应、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住宿及餐饮服务;零售服务;体育与娱
乐服务。
  (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
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理;煤炭、化工、煤机
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及伴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及工业
和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销售;气
体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火工、公路运输;物资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自营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
  (三)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色金属及相关产业的项目融资、投资及经营。
  (四)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用担保和再担保;实业经营;投融资及金融研究;企业重组、并购咨询的经营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榆林市财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心(金融中心 17 楼)
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清算收缴国有资本收益和股权分红;政府和
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业务。
  (六)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热力生产和供应;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国内贸易代理;环
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地使用
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房屋拆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大数据服务;广告
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养老服务;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城
市公共交通;药品生产;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旅游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七)宝鸡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与咨询、园区管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
品牌管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非居住房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八)咸阳市财金担保管理有限公司
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办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及代理保险业务;提
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比例不超过 20%,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
府主导下,在合并重组省内原 5 家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基础上,引入陕西
延长集团、陕西煤业集团、陕西有色集团战略投资者,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以
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009 年 7 月 29 日成立,总部设
在西安。截至目前,长安银行注册资本金 75.77 亿元,下辖 1 家总行营业部、10
家分行、5 家直属支行,机构网点总计 260 家,遍布陕西省内 10 个设区市和杨
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发起并控股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天水秦州长银村
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太白长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陇县长银村镇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并实际控制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长安
银行 2023 年营收 97.79 亿元,2024 年营收 94.61 亿元,经营稳定。
亿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94.61 亿元,净利润为 23.15 亿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78,495,997            542,290,838            502,054,116
       负债总额         542,317,748            506,877,592            470,951,897
       股东权益         578,495,997            35,413,245             31,102,219
       吸收存款         418,086,056            434,552,805            406,404,639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50,435,881            323,424,816            295,155,471
       营业收入          7,643,306              9,460,982              9,779,447
       净利润           1,881,897              2,315,249              2,444,6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每股净资产(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1          7.91     8.95
   资本充足率         11.66         12.86    11.89
  一级资本充足率         9.62         10.73     9.72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23          9.15     8.73
   拨备覆盖率         151.77        173.44   191.15
  注:1、本表指标均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指标口径计算。
      以前年度资本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计算。
  本次增资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截至 2025 年末,长安银行总股本为 7,576,883,167 股,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
比例为 81.84%,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 20%,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陕
西省人民政府。根据长安银行定向发行方案,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26.11 亿股,
发行后股份总数不超过 101.88 亿股。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该公司仍无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陕西省人民政府。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长安银行聘请中联资产
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经陕西省财政厅评估备案。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长安银行每股
净资产评估后为 3.83 元(已扣除永续债)。
  五、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本次增资扩股认购协议由长安银行与所有拟认购股东单独签订,其中甲方为
长安银行,乙方为拟入股投资者。
  (二)认购方式: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三)认购数量:本次股份认购数量为 1 的整倍数,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
增资扩股非公开发行股份中的 208,877,284 股。
  (四)认购价格:合计 3.83 元/股。
  (五)支付方式: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缴款通知后,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向
甲方指定专用账户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六)生效条件:长安银行在具备条件时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变更注册资本
及修订章程事项;完成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的一切必
备手续,使投资者的股东地位正式确立。待本次增资扩股须履行的审批、备案及
工商登记手续完成后,及时向投资者签发出资证明,并将投资者记载于公司股东
名册。
  (七)未分配利润安排:定价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完成日(不含当日)
期间的长安银行收益和亏损正常计入长安银行收益及亏损,由本次增资后全体股
东依法享有与承担。
  定价基准日:评估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交割完成日:股权变更
登记记载于长安银行股东名册之日。
  (八)本次签署增资协议、长安银行章程等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
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九)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协议中所作的保证或协议项下的任何其
他义务,视为该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请求而发
生的合理费用),赔偿金额以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一)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按照公司十五五规划在做强做大金融股权投资方面的布局要求,优
化公司长期资本配置结构,同时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对已投企业的话语
权。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对交易对方的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资金将用于补充长安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将有效提升资本充足
水平,切实增强资产配置效能与风险抵御能力,增强长安银行的营运能力、盈利
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长安银行未来持续发展的资本需求。
  (三)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分析
  长安银行在细分领域拥有核心竞争力与稳定客户群体,过往合作无重大违约
记录,管理层履约意愿强烈,为履约提供了坚实的业务与信用支撑。
   七、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长安银行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在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前,已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为:公司增资长安银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次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在审议和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赵忠琦先生回避表
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需说明的其他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共持有长安银行股份 426,175,474.00 股,其中 353,946,417
股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获得,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本次增资后,公司将持有长安
银行股份 635,052,758.00 股。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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