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利扬芯片
股票代码:688135
信息披露义务人 1:黄江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黄主
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建省惠安县***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覆
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或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利扬芯片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利扬芯片、上市公司 指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黄江、黄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利扬
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黄江通过大宗交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前述事项导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32.16%
减少至 29.93%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黄江
姓名 黄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25251970******1X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否
区居留权
(二)黄主
姓名 黄主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505211975******57
住所/通讯地址 福建省惠安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江、黄主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江与黄主为兄弟关系,黄主为黄江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减少上市公司的
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
划
根据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0 股,拟减持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9513%。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
持计划仍在进行中。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其他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进一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利
扬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黄江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前述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32.16%减少至
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 573,441 股,黄江与一致行动人黄
主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 146,856 股,黄江与一致行动人
黄主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换公司债券“利扬转债”在前述期间转股数量为 298,040 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
加 298,040 股,黄江与一致行动人黄主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220,5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本次减持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32.16%减少至 29.9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
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减持比例
权益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减持股数(股) (变动比
种类
例)
大宗交
易、集中 4,220,575 2.07%
黄江 年1月5日 通股
竞价
合计 - - 4,220,575 2.07%
注 1:“减持比例(变动比例)”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3,453,233
股为基础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
如下:
注1 注2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9,948,510 29.61% 55,727,935 27.39%
黄江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159,900 2.55% 5,159,900 2.54%
黄主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65,108,410 32.16% 60,887,835 29.93%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是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注 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是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扬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主、黄兴及谢春兰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5,003,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
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除上述披露及本次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江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主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5 日
基本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在地 丰东二路 2 号
股票简称 利扬芯片 股票代码 68813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黄江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黄主 务人注册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被动稀释、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65,108,410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32.16%
上市公司已发行 注:持股比例按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总股本(202,434,834 股)为基
股份比例 础计算。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60,887,835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29.93%
拥有权益的股份
注:持股比例按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203,453,233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为基础计算。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被动稀释、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进一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个月内继续增持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扬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主、黄兴及谢春兰通过询价转让方
卖该上市公司股
式减持公司股份 5,003,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 否 √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不适用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江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
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