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陈征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915 号),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征宇等 4 名交易对方
购买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通宇”)49%的股权,
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9,600 万元。公司本次获准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21,052,630 股,发行价格为 9.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002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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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称“华创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
目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统称“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 户 银 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44250100002300003389 185,699,986.03 0.00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51050152797800001210 0.00 0.00
合计 185,699,986.03 0.00
注 1:上述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均于 2022 年 6 月注销。
注 2:初始存放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异 1,837,972.57 元,系律师费、
审计费、验资费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
套资金投资项目》。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实
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入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募集资 差异金 差异原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① 金总额[注 1]② 额②-① 因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
支付收购通宇 49%股权的现金对价 4,900.00 4,900.00 —
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 1,500.00 1,047.09 -452.91 [注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终止及完结后
— 457.94 — [注 2]
结余资金)
合计 19,600.00 19,607.33 -450.61
注 1:上表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部分账户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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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实际使用募
集资金 1,047.09 万元,占“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规划资金的 69.81%,
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5.34%,尚有节余募集资金 452.91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5 月 30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
附件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 年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从而降低财务风险,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址位于成都市新都区航空产业基地,项目效益未及
预期主要受外部及内部几个因素的影响。外部方面:实施初期由于公共卫生事
件集中管控,导致人员无法正常开展生产,供应商配套不及时,使得运转效率
大大降低,其次由于每年夏天项目实施地因缺电而拉闸限电,导致公司投入到
打印设备中的粉末报废增加,平均一个夏季报废的材料达到 300-400 万元。内
部方面:由于扩张较快,新员工多,未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技能培训,导致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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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较弱。同期客户研发的新品多且交货时间短,交给工厂试制生产时,出错
率、不良品率大幅上升,导致了产品的生产周期变长、材料成本率上升的局面。
加上 3D 打印进口设备价值高,设备配件费、维护费、搬运费、调试的成本都
很高,因此形成了产值低、成本高、毛利低甚至有些产品出现负毛利的局面。
综上,项目建成后效益未达预期。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 陈 征 宇等 发 行 股 份 购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套 资 金 注 册 的批 复 》 ( 证 监 许可
[2020]2915 号)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征宇等 4 名交易
对方购买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航空”)49%的股
权。
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了成都市双流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陈征
宇、俞向明、张智勇、张翕将其所持的通宇航空共计 49%股权全部过户登记至
公司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通宇航空 100%股权,通宇航空成
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通宇航空主营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包括: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
通用零部件制造、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模具制造、3D 打印服务、
光电子器件制造。
公司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通宇航空 49.00%股权,通宇航空资产账面
价值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资产总额 84,032.88 78,409.07 70,242.04 65,111.55 41,701.08
负债总额 54,277.90 47,669.09 35,651.50 36,389.18 19,223.97
所有者权益 29,754.99 30,739.98 34,590.54 28,722.37 22,477.11
注:上表 2021-2022 年数据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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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 9 月末数据未经审
计。
(三)生产经营和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6,827.50 17,318.77 20,906.58 19,774.07 15,552.61
净利润 -1,721.79 549.44 5,879.12 6,245.26 5,903.28
扣除非经常性损
-729.06 334.56 5,912.18 6,225.98 5,878.53
益后的净利润
注:上表 2021-2022 年数据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盈利预测实现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业绩承诺
张翕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通宇航空原股东陈征宇、俞向明、张智勇及
张翕(以下称“补偿义务人”)承诺通宇航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使用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包括期间资金的存
款、理财等收益)所产生的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000 万元、5,000 万
元和 6,000 万元。
如果实际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交易对方将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2)盈利补偿
盈利补偿包括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
根据经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果盈利补偿期间任一会计年
度目标公司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小于同期累计预测净利润数,则补偿义务
人应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补偿义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盈利补偿期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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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净利润数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根据下述公式,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本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在盈利补偿期间,
业绩补偿的应补偿股份数量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实际净利润数)÷盈利补偿期间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业绩补偿义务
人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
如上市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
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
比例)
如上市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则补偿义务人对现金分红的部
分应做相应返还,并在收到上市公司发出的利润补偿通知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
且实际进行补偿之前将所需补偿的现金支付到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返
还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补偿股份数量。
若本次交易中认购股份总数不足以补偿的,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现金数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每年应补偿现金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
积实际净利润数)÷盈利补偿期间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
价格-(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数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述“净利润”指本公司聘请的合格审计机构审计
的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适用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包括期间资金的存款、
理财等收益)的净利润。
在盈利补偿期间届满时,由本公司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成都通宇的股权进
行减值测试。若出现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大于成都通宇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之
和(以下简称“累计业绩补偿金额”)的情况,则补偿义务人应对上市公司进
行资产减值补偿。补偿时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本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
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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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盈利补偿期间届满时,补偿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需另行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累计业绩补偿金额。
累计业绩补偿金额=盈利补偿期间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票价格+盈
利补偿期间已补偿现金总金额。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成都通宇航空设
备制造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
字第 90171 号),通宇航空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成都通宇航空设
备制造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天运[2022]
核字第 90121 号),通宇航空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 5,878.53 万元,超过承诺数 878.53 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 117.57%。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成都通宇航空设
备制造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天运[2023]
核字第 90104 号),通宇航空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 6,225.98 万元,超过承诺数 225.98 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 103.77%。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及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资产重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500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047.09 万元,尚有节余
募集资金 452.91 万元,节余资金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终止募投项目“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3,041.70 万元
(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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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终止“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光韵达云制造及无
人工厂研发项目”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
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授权公司相关
人员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截 止 本 报告 期 末 , 公 司已 完 成 所 有 募 集资 金 专 户 的 注销 , 剩 余 募 集 资 金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其他信息披露文
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
资金投资项目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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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19,600.00 19,607.33
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2021 年度 19,149.39
例 2022 年度 457.9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期(或截止日
实际投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项目完工程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 度)
支付收购通宇 49%股权的 支付收购通宇 49%股权的
现金对价 现金对价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 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
用 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终止
及完结后结余资金)
合计 19,600.00 19,600.00 19,607.33 19,600.00 19,600.00 19,607.33 -4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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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累计实
序号 项目名称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预计效益
用率 现效益
预计年营业收入 4500 万元
产线建设项目
本次交易的税费及
中介费用[注]
承诺期实际效益
支付收购通宇 49%
股权的现金对价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注:上表中无法计算效益项目原因详见本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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