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成飞: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5 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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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2132             证券简称:中航成飞   公告编号:2026-001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形式通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现场会议于2026年1月5日下午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经一
路39号成飞宾馆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蒋
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列席了会议。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航成飞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
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5日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5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46 人,代表股份 2,400,685,97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4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95,102,38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04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39 人,代表股份 2,105,583,5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8.79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43 人,代表股份 3,906,67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38 人,代表股份 3,844,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39%。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
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267,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63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267,61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419%;反对574,059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43%;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
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270,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425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270,51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161%;反对580,459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81%;弃权55,7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2,400,222,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443,089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335%;反对407,28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54%;弃权56,3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晨祥、师彦泽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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