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 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5 19: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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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6-00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有机颜料溶剂回收需要,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传化智联”)全资子公司广东传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传化新
材料”)拟向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购买溶
剂回收及钾钠盐副产装置技术与设备(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购买价格为
   新安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控股
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议案》,关联董事周家海、周升学、屈亚平、朱江英、傅幼林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子公司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
  法定代表人:吴严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92743
  注册资本:134,959.7049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
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肥料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
种子生产;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移动式压力
容器/气瓶充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互联网信息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资
源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肥料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病
虫害防治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防火封堵材料生产;密封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
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橡胶制品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非金属矿
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土壤污染
治理与修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2.83%,传化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55%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61,193.80                 2,188,497.51
负债总额                   900,174.64                   828,489.03
 净资产                  1,244,575.54                 1,243,901.75
营业收入                  1,466,538.87                 1,169,929.33
 净利润                      5,140.69                     7,137.61
  关联关系说明:新安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新安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溶剂回收及钾钠盐副产装置技术与设备,主要用于有
机颜料溶剂回收。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溶剂回收及钾钠盐副产装置技术与设备由关联方新安
股份为广东传化新材料制造,该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
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预计建造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
的定价依据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广东传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1500 吨有机颜料项目配套溶剂回收及钾钠盐副产装置
捌 万 陆 仟 元 整 ) 。 其 中 , 技 术 开 发 与 服 务 费 2,000,000.00 元 ; 非 标 设 备 费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
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项目结算时,如:设备减少或型号、
规格等发生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变更,核减相关费用;如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变更
的,该部分设备费用不计;设备增加总费用不变。
行,如采用外国标准则提供该标准的对应中文译本,并确认该标准不低于相关中
国国家最新标准,如发现低于国家最新标准,将按照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维护指南等成套资料及其他相关文档。
条文、设计参数、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
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
同必须的范围。否则守约方有权根据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追索违约方法律责
任。
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
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当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索赔时,
卖方应向第三方提出其处理答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
任。
  (1)技术开发与服务费的支付:合同生效后次月支付卖方技术开发与服务
费合同价 20 %的预付款,工艺技术文件确认后并收到 6%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次月支付卖方技术开发与服务费合同价 40%的进度款,调试合格(符合 3 技术要
求的同时,满负荷情况下连续运行 120h,满足能耗经济指标;或运行 6 个月装
置无异常,满足质量指标)经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并收到 6%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后次月支付卖方技术开发与服务费合同价的 40 %安装调试款。
  (2)非标设备费的支付:合同生效后次月支付卖方非标设备费合同价 30 %
的预付款,所有设备到场开箱验收合格经监理确认无误后,并收到 13%全额增值
税专用发票后次月支付卖方非标设备费合同价 40 %的到货款,调试合格(符合 3
技术要求的同时,满负荷情况下连续运行 120h,满足能耗经济指标;或运行 6 个
月装置无异常,满足质量指标安装调试水联动合格或设备到厂后 6 个月)经双方
签署验收报告并收到 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支付卖方非标设备费合同
价 20 %安装调试款,剩余非标设备费合同价 10 %的质保金,如质保期内产生损
失和费用的,在质保期满后用质保金予以赔抵相应金额后支付给卖方。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总工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
分设备。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在发生违反合同规定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未能纠正
其过失。
分设备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预计建造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
的定价依据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八、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东传化新材料购买标的资产用于有机颜料溶剂回收,主要是满足生产经营
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之后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
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与关联财务公司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外,本年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传化集团累计已发生(含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的各
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42,474.52 万元。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
融业务均未超过授权额度。
  十、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将上
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广东传化新材料购买标的资产用于有机颜料溶剂回收,主要是满足生产经营
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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