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6-00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存产品、在途原料因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
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丁二烯橡胶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
值业务。拟投入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
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4,000.00 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以内。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品、在途原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可能存在市场风险、
资金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
保值的避险机制,最大可能的规避产品库存、在途原料因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
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
力,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本次开展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丁二烯橡胶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
金和 权利金上限为 5,00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 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
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丁二烯橡胶等合约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
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
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而
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
风险,公司审慎地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
一旦价格预测发生偏离,可能会影响套期保值业务的效果。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严格执行已建立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
度》,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决策程序形成对市场波动的合理判断;公司将套期保
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公司交易团队严格按照
审批确定后的套保方案进行操作,并由内控部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交易风险
得到有效控制。
交易保证金制度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公
司可能面临或出现未能及时补足交易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
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
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按公司合同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
同。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或缺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
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
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的风险对冲功能,实现公司稳健
经营的目标。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
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
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