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5 19:17: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6-0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括全部未付租金 9,092,913.76 元及留购价款 1,000 元,以及以全部未付租金为
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诉
讼费 24,423 元。
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近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德化工”)及公
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收到上海市浦东
新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5)沪 0115 民初 115450 号】,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法院传票》【(2025)沪 0115 民初 115450 号】等相关法律文书,上海市浦东新
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诉讼本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开庭审理。
远东租赁请求判令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远东租赁全
部未付租金、留购价款、迟延违约金、诉讼费用等暂计金额人民币 9,186,533.61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5)
沪 0115 民初 115450 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与远东租赁融资租赁合同
纠纷一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以下判决:
  原 告: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耀江路 9 号、龙滨路 18 号,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委托诉讼代理人:顾靓,女,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冠男,上海耀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 告: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焦尾城大
茂口,法定代表人:张富铨;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鑫磊,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原平经济技术
开发区跨越大道,法定代表人:张云升。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鑫磊,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
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被告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三人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在(2025)
沪 0115 民初 57661 号民事调解书项下对原告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付款
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责任范围包括:全部未付租金 9,092,913.76 元及留购
价款 1,000 元,以及以全部未付租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诉讼费 24,423 元,被告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第三人同德科创材料
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75,457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均由被告山西同德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
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较大影响。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同德化工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