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 金泰 公告编号:2026-00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7 月 3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
易自 2025 年 7 月 3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相关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
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
的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
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
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
的事项高度重视,已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否定意见相关事项及其影响。
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资金问题,公司积极推动款项回收工作,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相关供应商
已向公司还款 14,290 万元(含利息)。至此,战略备库相关资金已全部收回。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人民币 32,776.00
万元的交易价格将所持参股公司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股权转让给
日照益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与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深圳怡钛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3)。
范性文件,以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及三会运作机制、全面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
平;同时推动全员参与制度学习,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管理层及员工通
过内训、外训等方式系统掌握法律法规及各项内控制度,着力强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与治理能力。
点,主动向监管部门汇报整改进展,并认真听取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
司经营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因触及第 9.4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
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说明相关情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消除相关情
形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没有采
取措施或者相关工作没有进展的,也应当披露并说明具体原因。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
易自 2025 年 7 月 3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5〕23
号),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定的情形,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
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限公司 34%股权的交易事项,不代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
控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控否
定意见所涉及事项能否消除,将以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内控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为准。
期限内(2026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将存在退市风险。
目前公司正在与多家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接洽,将尽快确定 2025 年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以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