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5 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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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原审被告)
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需结合调解书最终履行情况而确定,公司将
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苏05民终15797号《民事调解书》。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
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5)
                 ,因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棒杰新能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处贷款出
现违约情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就上述逾期贷款事项
向公司及子公司提起诉讼, 2025年9月17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苏05
民终15797号《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上诉人(原审被告):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原审被告: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调解结果如下:
  (一)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链捷贷”业务合作协议》项下本金9682666.66元,截
至2025年3月7日利息297661.31元,以及自2025年3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
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4.65%计算的逾期利息和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
  (二)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编号32010120240034858借款合同项下本金450万元,截至
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475%计算的罚息和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
年利率5.475%计算的复利;
  (三)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编号32010120240038039借款合同项下本金500万元,截至
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475%计算的罚息和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
年利率5.475%计算的复利;
  (四)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1月9日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编号32010120240038795借款合同项下本金500万元,截至
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475%计算的罚息和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
年利率5.475%计算的复利;
  (五)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编号32010120240051908借款合同项下本金500万元,截至
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25%计算的罚息和以未
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5.25%计算的复利;
  (六)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编号32010120240053704借款合同项下本金500万元,截至
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25%计算的罚息和以未
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5.25%计算的复利;
  (七)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编号32010120240054433借款合同项下本金500万元,截至
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25%计算的罚息和以未
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5.25%计算的复利;
  (八)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编号32010120240055505借款合同项下本金3345770元,截
至2025年7月4日利息43495.02元、复利240.57元、罚息1505.6元,以及自2025
年7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4%计算的罚息和以
未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 5.4%计算的复利;
  (九)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编号32010120250004640借款合同项下本金4624000元,截
至2025年7月4日利息55488元、复利322.01元,以及自2025年7月5日起至实际清
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4%计算的罚息和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年
利率5.4%计算的复利;
  (十)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至(六)项债务在最
高额72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上述第(七)至(九)项债务在最高
额 58948924.8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棒杰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十一)若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第(二)项,则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对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详
见一审判决书附表一抵押物清单,登记证明编号33935182004353112999)折价或
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10795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十二)若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第(一)
                        (三)至(九)任意项,
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对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提供的抵押物(详见一审判决书附表二、三抵押物清单)折价或拍卖、变卖所
得价款在15.24%的抵押份额内优先受偿。
  (十三)各方之间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
  (十四)一审案件受理费27914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84149元,由棒杰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24元,减半收取162元,由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6年1月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风
险提示
  本次诉讼案件中双方已自愿达成调解并经法院予以确认,鉴于《调解书》尚
需按期履行,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需结合调解书最终履行
的情况而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
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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