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续签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网科技)设在越
南的全资子公司瑞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网科技越南子公
司或承租方)当前经营办公场所的租赁期限已到期,光网科技越南子
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越联合、出租方或关联方)
续签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延长 3 年,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万元。
由于公司与深越联合的间接控股股东均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深越联合为公司关联法人,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与深越联
合续签租赁合同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合
同续签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了
该议案,本议案事项所涉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产业园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产
业园区物业管理;会议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餐饮服务。
立的全资子公司。
( 二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深越联合投资开发了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济贸易合作区
(以下简称深越合作区)。深越合作区聚焦轻工制造,重点吸引电子、
机电行业的优质企业,打造“一带一路”的示范性的绿色环保产业园
区、打造代表“中国制造”的高品质产业园区,是助力中国企业走向
国际化发展的重要平台,深越联合致力建设生态环保、科技企业汇聚、
名优产品荟萃的现代化产业园区,为入园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越南盾) (人民币) (越南盾) (人民币)
总资产 3,298,049,238,183 883,484,929 3,323,971,073,637 890,428,897
净资产 1,205,898,132,724 323,037,271 1,244,228,337,479 333,305,207
营业收入 576,062,908,862 154,316,343 543,147,452,968 145,498,916
净利润 118,839,795,268 31,834,930 125,584,544,352 33,641,721
注:折算汇率采用人民币与越南盾汇率 1:3733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越联合是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在越南设立的全资子
公司,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是深投控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
投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深投控持有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
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深越联合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深越联合将位于海防安阳工业区二期轻钢结构 36#和 37#厂房
(以下简称租赁厂房)出租给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使用。租赁厂房建
筑面积共计 7,958.88 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续租当前的经营办公场所,交易价格系根据
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
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海防安阳工业区厂房租赁合同》(2026—2028 年)
厂房租金:
第 1524/GPXD-BQL 号建设许可证为准)。
租赁单价为 133,392 越南盾/月/平方米(大写:壹拾叁万叁仟叁
佰玖拾贰越南盾)。
佰陆拾伍万零玖佰贰拾壹越南盾),承租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截止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厂房首期租金。
工作日向出租方支付厂房租金,承租方应按照要求,在出租方指定银
行开户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基础设施维修费与物业管理费
价为 3,954 越南盾/月/平方米(大写:叁仟玖佰伍拾肆越南盾);基
础设施维修服务费与物业管理费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应在每季度前 5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
价法规的情况下,有权根据成本变化调整基础设施维修费与物业管理
费收费标准。
污水处理费
单价为 14,499 越南盾∕立方米(大写:壹万肆仟肆佰玖拾玖越
南盾),计量标准按 80%自来水用量计算。污水处理费按月支付,具
体由出租方通知。
给水费、电费、排水费
租方通知为准。
配有单独的电量计量装置;若需要增加总用电容量,承租方应向出租
方提出书面申请;若需要改造电路,则承租方除缴交增容费外,还需
承担工程改造费用。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商定工程改造方案,核定工
程改造费用;在不需要改造电路的情形下,承租方应按 395,430 越南
盾/kVA(大写:叁拾玖万伍仟肆佰叁拾越南盾)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
增容费。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事项,将以补充合同附录的方式予以说明。
费用标准与调整
上述提及的各项费用按照安阳工业区统一标准执行,其中,厂房
租金、基础设施维修费、物业管理费、污水处理费及电梯维护费的收
费标准按年度调整,有效期为当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租赁期间,租金及相关费用如有变动,出租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承租方;出租方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及相关费用后,须在 5 个工作
日内提供相应发票。
本合同提及的单价及其他缴费项目未含增值税,若需缴纳增值税
及款项汇出的手续费(若有),均由承租方承担;未列明事项将通过
补充合同附录予以确认。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向深越联合租赁其越南海防市安阳工业区
厂房并续签原厂房租赁合同,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光网科技越
南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的需要。
该交易参照了同类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对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构成损害。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
有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为人民币 2,308.36 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
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未
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公司光网科技越
南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没有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六次会议纪要;
(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