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66 (A 股)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A 股)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 1766(H 股)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H 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期预计额 是否有反
本次担保金额) 度内 担保
Metro Trains 共计折合人民币
West Pty Ltd 约 30.44 亿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亿元) 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上市公司
及 其控 股 子 公 司对 外 担 保 总额 594.39
(亿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车国际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公司”)与香港铁路澳洲公司(以下简称“港铁澳洲公司”)按 30%、
Pty Ltd(以下简称“澳洲项目公司”)。
为项目需要,香港公司及国际公司拟为澳洲项目公司分别提供担保,受益方
为澳大利亚悉尼地铁西线项目业主 Sydney Metro(以下简称“悉尼地铁”),具体
情况如下:
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交付阶段合同金额的 10%,预计不超过 1.36 亿澳元。其中:
香港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30%需要承担不超过 0.41 亿澳元(折合人民币约 1.91 亿
元,按照 2025 年 12 月 19 日汇率折算,具体以履约保函实际执行日的汇率为准,
下同)的担保,交付履约保函期限预计不超过 9 年(具体以项目执行为准)。
预付款前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保函金额为对应车辆里程碑付款金额 100%,
预计不超过 3.7 亿澳元。其中:香港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30%需要承担不超过 1.11
亿澳元(折合人民币约 5.17 亿元)的担保,预付款保函期限预计不超过 7 年(具
体以项目执行为准)。
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向业主提供担保,并就股东财产部分承担 1 万澳元担保。如澳
洲项目公司无法履行主合同下承担的所有义务,业主可以执行担保协议中约定的
权利。澳洲项目公司的注资不超过 500 万澳元,香港公司持股比例为 30%,因此,
香港公司合计承担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151 万澳元(折合人民币约 703.33 万元)。
担保期限为自签署担保文件之日起至澳洲项目公司的所有主合同义务均履行完
毕(预计为 21 年,以实际项目执行为准)。
担保金额不超过 16.67 亿澳元(折合人民币约 77.65 亿元),担保期限预计为 21
年(具体以项目执行为准);国际公司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约定双方
按照其子公司在澳洲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承担母公司担保责任,国际公司最终
承担的担保责任不超过 5 亿澳元(折合人民币约 23.29 亿元)。
综上,香港公司拟为澳洲项目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共计折合人民币约 7.15
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澳洲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港铁澳洲公司亦
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国际公司拟为澳洲项目公司提供折合人民币约 77.65 亿元
的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但国际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最终将与香港
铁路有限公司按 30%、70%的比例分担,即折合人民币约 23.29 亿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
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
事长孙永才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为悉尼地铁西线 DLS 项
目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中车国际有限公司为悉尼地铁西线 DLS 项目提供担
保的议案》。鉴于澳大利亚悉尼地铁西线项目涉及商业秘密,董事会审议后即披
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
制度》的规定,公司办理了暂缓披露的内部审批和登记程序。目前,暂缓披露的
原因已经消除,公司决定对前述事项予以披露。在暂缓披露期间,经公司自查,
不存在相关信息内幕知情人利用该暂缓披露的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事
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Metro Trains West Pty Ltd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香港公司持股 30%,港铁澳洲公司持股 70%
法定代表人 不适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成立时间 2025 年 12 月 5 日
注册地 澳大利亚悉尼
注册资本 100 澳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围绕悉尼地铁西线路项目,开展车辆和机电系统的设计
经营范围
与交付及线路的运营与维护。
注:截至公告日,被担保人尚处于成立初期,尚未开展实质经营,没有相应
的经营数据。
三、担保协议/保函的主要内容
运营股东担保契约》,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人:香港公司
(2)被担保人:澳洲项目公司
(3)受益人:悉尼地铁
(4)担保形式及内容:香港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澳洲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向业
主提供担保,并就股东财产部分承担 1 万澳元担保。如澳洲项目公司无法履约,
业主可以就担保财产行使权利。
(5)担保期限:预计为 21 年,具体以项目执行为准。
际公司与悉尼地铁、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签署了《交叉赔偿与担保契约》,主要内
容如下:
(1)担保人:国际公司
(2)被担保人:澳洲项目公司
(3)受益人:悉尼地铁
(4)担保形式及内容:国际公司和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均对澳洲项目公司的
履约承担担保责任,担保金额均不超过 16.67 亿澳元,如澳洲项目公司无法履约,
业主可以就担保行使权利;国际公司或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
向另一方担保人索赔,赔偿方的责任限于该赔偿方子公司在相关索赔中应承担的
各自比例(即国际公司 30%;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70%)。
(5)担保期限:预计为 21 年,具体以项目执行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付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等相关保函尚未开具,保函
的主要内容以后续开具的相应保函内容为准。公司届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香港公司为其参股公
司提供担保,担保所涉内容为开展澳大利亚悉尼地铁西线项目之需要,担保风险
可控。本次担保中,香港公司和澳洲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分别按照持股比例提供
担保,没有出现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国际公司为澳洲项目公司提供母公司担保,
在承担相关担保责任后,就其超过持股比例 30%部分承担的担保责任向香港铁路
有限公司追偿。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也同时为澳洲项目公司提供了与国际公司同等
条件的母公司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公司全资子公
司香港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澳洲项目公司提供共计折合人民币约 7.15 亿元的担保,
港铁澳洲公司亦按照持股比例为澳洲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
际公司为澳洲项目公司提供母公司担保,并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就其超过持股比
例 30%部分承担的担保责任向香港铁路有限公司追偿,国际公司按比例承担的担
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 23.29 亿元。国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香港公司已采取多种
措施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94.39
亿元,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5.22%。其中:公
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25.23 亿元,占公司截至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15 亿元,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72%。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
况。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