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5 18: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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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6 年 01 月 05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
董事杨凤凯、杨波、彭俊杰、谭小平、沈 小 平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
董事长杨凤凯先生主持,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85 名调整为 84 名;本
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72.67 万股调整为 72.07 万股,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5.73 万股调整为 6.33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在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董事杜鹃、杨波、彭俊杰、
刘亚琴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并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
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01 月 0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董事杜鹃、杨波、彭俊杰、
刘亚琴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南娴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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