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文化 公告编号:2026-001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代表股份 705,105,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686%。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份总数的 29.6686%。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
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文化 公告编号:2026-001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了如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0,874,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596%;反对 3,605,81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567%;弃权 625,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3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邹佩垚、谢行军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文化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文化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