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4 17: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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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0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十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湖北宏泰集团
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
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
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发行前,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资管”)持有公司
股票 312,024,9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8%,表决权比例为 29.08%),湖北
资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北省财政厅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泰集团”),宏泰集团持有湖北资管 57.52%股权。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
股东仍为湖北资管,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北省财政厅,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票增加至 520,358,268 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40.61%,占公司表决权的
   鉴于宏泰集团已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
中认购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收
购要约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批准宏泰集团免于向全体股东发出收
购要约。
   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
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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