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稳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3,770万元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
方式投资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稳力”或“目标公司”),其
中以10,050万元受让华稳力持有的北京稳力55.83%股权,以3,720万元增资北京稳
力,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北京稳力63.40%股权。2021年11月29日,公司
与北京稳力、华稳力、北京水清至远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QINGSONG HUA
签署了《投资协议》。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
司与北京稳力、华稳力、北京水清至远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QINGSONG HUA
签署了《<投资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了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相关条款。详见公
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投资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事项签署补充协议暨进展公告》(编号:
根据公司(甲方)与北京稳力(乙方)、华稳力(丙方)、北京水清至远科
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丁方)、QINGSONG HUA(戊方)签署的《<投资协
议>补充协议》,相关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约定如下:目标公司2022年度、2023年
度及2024年度实现的承诺净利润金额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000万元、
偿期为2022年、2023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具体补偿方式及补偿数量如下:
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丙、丁、戊方应给予甲方现金补偿,丙、丁、戊方对该现
金补偿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补偿金额=目标公司2022-2024
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目标公司2022-2024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
本协议各方一致认可,丙、丁、戊方现金补偿金额累计不应超过4,500万元人
民币。
诺净利润,则无需补偿。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由于宏观经济影响氢能行业市场增长不及预期,行业政策法规迟滞出台项目
落地困难,氢能行业基础建设缓慢严重影响氢能车辆的市场化等因素,下游客户
实际需求不及预期,北京稳力相关项目推进缓慢或暂停,导致北京稳力业绩完成
情况未达预期。
净利润为-978.29万元;2023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北京稳力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1,083.03万元;2024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稳力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980.75万元。依据2022-2024
年度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北京稳力2022-2024年度实际实现金额均小于每
一年承诺金额,累计实现净利润小于合计承诺金额,未达成业绩承诺。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4日出具了《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
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0337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24年4月15日出具了《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XYZH/2024BJAA3F0697)、于2025年4月24日出具了《关
于 北 京 稳 力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 度 业 绩 承 诺 完 成 情 况 审 核 报 告 》
(XYZH/2025BJAA3B0473)。
根据公司与北京稳力、华稳力、北京水清至远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QINGSONG HUA签署的《<投资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补偿金额=目标公司
稳力、北京水清至远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QINGSONG HUA现金补偿金额
累计不应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并对该现金补偿承担连带责任。
三、业绩补偿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收到全额业绩补偿款4,500万元,上述业绩补偿款项将计入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