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6-001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
期结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苏州纳芯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 19,068,400 股(行使超额配售权
之前)已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上市”)。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一、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同意由整体协调人(为其自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
额配售股份”),占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
的约 5.38%。
超额配售股份将由公司按每股 H 股 116.00 港元(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 H 股
的发售价,不包括 1.0%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香港
会财局交易征费及 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发行及配售。超额配售股份将
用于促成将部分 H 股交付予已同意延迟交付其根据全球发售认购的相关 H 股的
承配人。
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上述超额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预期该等超额
配售股份将于 2026 年 1 月 7 日(星期三)上午 9 时开始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及买卖。
公司于本次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公司已发
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后公司已发行股本
股东类别 行股本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A 股股东 142,528,433 88.20% 142,528,433 87.64%
H 股股东 19,068,400 11.80% 20,095,000 12.36%
股份总数 161,596,833 100.00% 162,623,433 100.00%
公司将因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而获得额外募集资金,额外募集资金净额约
外募集资金净额将由公司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
用途”一节所载用途按比例分配使用。
二、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
本次发行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已于 2026 年 1 月 2 日(星期五)
(即
提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的截止日期后第 30 日)结束。稳定价格经办人中国国际
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或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采
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购发售股份总数(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的约 15.00%,当中计及部分行使发售
调整权;
的价格(不包括 1.0%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香港会
财局交易征费及 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连续买入合计 1,833,600 股 H 股,
占于任何超额配售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约
在市场上的最后一次买入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三)作出,价格为每股 H
股 115.90 港元(不包括 1.0%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
香港会财局交易征费及 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
按每股 H 股 116.00 港元的价格(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 H 股的发售价,不包括 1.0%
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香港会财局交易征费及
占于任何超额配售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约
股的承配人。
整体协调人(为其自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尚未行使的超额配售权部分已于
三、公众持股量
紧随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及稳定价格期结束后,公司将继续遵守香港联交所
上市规则第 19A.13A(2)条项下的公众持股量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