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5-10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利集团”)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2024)苏 05 破 50 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
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公告编号:2024-113)。
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
整方案》等议案(公告编号:2024-127);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后续债权人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132)。
《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
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总股本 871,787,068 股为基数,按照每
股股票。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007,665,385 股。
《民事裁定书》,苏州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承诺类 承诺开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型 时间
China Orient Enhanced
Income Fund;北京博雅春芽
投资有限公司;杜月姣;湖
北华楚国科十一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金丽
春;刘青科;宁波铭志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农银企航
(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自转增股票过户至其证券账
公司;上海苏宿昌投资管理 锁定期 2024 年 12
户之日 12 个月内不通过任 12 个月 履行完毕
有限公司;深圳健恩私募证 承诺 月 30 日
何形式转让其所持有的股票
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苏州宏新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外贸信托-玄
武3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王浚;无锡诚佳诚商贸有限
公司;西安厦裕地产顾问有
限公司;阎蕊
自转增股票过户至名下之日
起至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期
杜月姣;湖北华楚国科十一
间,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的
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公司全部股份所对应的股东
伙);金丽春;刘青科;宁波
表决权及提名权、提案权等
铭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农
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
银企航(苏州)私募基金管 表决权
产性权利之外的权利,放弃 2024 年 12 持有公司
理有限公司;上海苏宿昌投 放弃承 正在履行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月 30 日 股票期间
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健恩 诺
性文件或上市公司章程需要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
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
司;王浚;无锡诚佳诚商贸
的表决权,但涉及股份所有
有限公司;西安厦裕地产顾
权、股份转让、股份质押等
问有限公司;阎蕊
直接涉及所持股份处分事宜
的事项除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限售对象所持的限售股份达到股份解锁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相关股东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是否存在质押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数量(股) /冻结情况
中国东方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收益增强基金
中国东方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稳健收益基金 1 号
是,冻结
深圳市招平三号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农银企航(苏州)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深圳健恩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
募证券投资基金
苏州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深圳信发二号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湖北华楚国科十一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北京雅谦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
北京雅慧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
上海铭志慧新能源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宁夏小牛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
是,冻结
是,冻结
是,冻结
合计 1,107,065,194 1,107,065,194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占总股 本次变动(股) 占总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本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792,043,508 59.58% -1,107,065,194 684,978,314 22.77%
二、无限售流通股 1,215,621,877 40.42% 1,107,065,194 2,322,687,071 77.23%
三、股份总数 3,007,665,385 100.00% 0 3,007,665,385 100.00%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