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 关于调整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4 17: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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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 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5-74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华制药”)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 A 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山东新华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山东新华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山东新华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施股权激励的批复》(华鲁控股发〔2021〕80 号),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2021 年 A 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A 股股
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
的全部事宜。
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
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励对象 196 人授予 2,315 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新华 JLC2,期权代码:0372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批准
和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励对象 35 人授予 175 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新华 JLC3,期权代码:0373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96 名调整至 194 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315
万份调整至 2,272 万份;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 7.96 元/份调整为 7.61 元/份;根据《2021 年 A 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
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
由 194 名调整至 190 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99.52 万份调整至 1,473.78
万份,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 7.61 元/份调整为 7.335 元/份;同意将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 37.53 元/
份调整为 37.055 元/份;根据《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 190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 736.89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 35 名激励对象在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9.50 万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
价格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
由 190 名调整至 183 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36.89 万份调整至 690.69 万
份,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 7.335 元/份调整为 7.085 元/份;同意将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 37.055 元/
份调整为 36.805 元/份;根据《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 18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 690.69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 35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7.75 万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调整情况
  (一)因权益分派涉及的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周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派息方案。公司 2024
年度派息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 689,776,535 股为基数(其中 A 股 494,776,535 股,H 股
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上述公式,2024 年度分红派息后,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调整如
下: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7.335-0.25= 7.085(元)
     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 7.335 元/份调整为 7.085 元/份。
     (二)因激励对象发生退休、离职等情况的调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岗位调整 1
人,解除合同 2 人,退休 4 人,根据公司《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
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其所授予的合计 46.20 万份股票期权。
     据此,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190 人调整为 183 人,授
予的期权数量由 736.89 万份调整至 690.69 万份,并注销股票期权 46.20 万份。
     三、本次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
并注销部分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意见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派息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会本次对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
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对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
分期权的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岗位调整 1
人,解除合同 2 人,退休 4 人,根据公司《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
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其所授予的合计 46.20 万份股票期权。据此,公司 2021 年 A 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190 人调整为 183 人,授予的期权数量由 736.89 万份调
整至 690.69 万份,并注销股票期权 46.20 万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
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行权的条件均已成就;公司本次行权、调整行
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获得公司内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行权、调整行权价格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章程、《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相关事项所引
致的注册资本增加及修订公司章程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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