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4 16: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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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
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骨干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
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
的原则,公司制订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
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
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国资委关于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的最新政策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
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
提升工作能力,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将考核
指标与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相结合,确保实现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所有激
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控
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
进行考核。
  公司组织人事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实施具体的考核工作,
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汇总考核结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工作小组,对激
励对象考核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或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一个行权期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7.00%,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
         或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二个行权期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73.00%,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
         或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个行权期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62.50%,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
  注:
   (1)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归
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在计算“净资产收益率”
                                        “ΔEVA”指
标时,应剔除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持有资产因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变更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对净资产的影响;
       (4)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可转债转股的行为,则新
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
                           (5)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当年度公司的扣
非归母净利润/基准年度公司的扣非归母净利润)^(1/n)-1,n 是指当年度与 2024 之间间隔的年数;
                                                    (6)
同行业指申万行业“建筑材料-玻璃玻纤-玻纤制造”及“电力设备-风电设备”的上市公司(不含中材科技
及本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后新上市公司样本数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或其他内部考核目标的,该考核年度对应的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对标企业具体情况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当年实
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具体系数依据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1.0      1.0       0.6     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
行权额度×个人绩效考核系数。当年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称职,激励对象可按
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获得相应行权额度,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
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当期全部股票期权由公司注
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组织人事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经工作小组核实、确认后上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应用
结束后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个工作日内与公司组织人事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
果和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件与记录,由组织人事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
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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