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0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下简称“二热公司”)为被告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团有限公司、刘峰、二热公司向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开庭审理,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裁定。2025 年 12 月 30
日,二热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王明军、张中、华正锋
被告: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刘峰、二热公司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
三、判决情况
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24)辽 0104 民初 23737 号)依法作出裁定如下:“驳
回原告王明军、张中、华正锋的起诉”。
同时,按照裁定,原告、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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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公司未获知各方当事人对上述裁定的意见。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金额(万元) 诉讼(仲裁)进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告:合同纠纷(涉及 6 件) 115.16 4 件一审审理中;2 件法院已受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原告:供暖相关(涉及 2 件) 869.53 2 件法院已受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告:其他(涉及 2 件) 39.51 2 件一审审理中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预计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六、其他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七、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4)辽0104民初23737号)。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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