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或“博杰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继续收购珠海广浩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与珠海广浩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浩捷”、
“目标公司”或“标的公司”)签署的《关于珠海广浩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公司与广浩捷相关股东签署的《表决
权委托协议》,且目标公司已完成收购协议约定的营收目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
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收购股东杨海生先生持有广浩捷
(以下简称“本次现金收购”),
每股对应的转让价格与《收购协议》约定保持一致,交易价格总计为
合伙)(以下简称“横琴博生”),同时,横琴博生承诺受让的 3.5%股份对应
的表决权继续由公司统一行使,横琴博生承诺加入杨海生与公司等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并完全遵守该协议的约定。
本次现金收购完成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公司将直接持有目标公司
表决权,合计控制目标公司 62.6343%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的情况保持不变,广
浩捷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方案中,因本次交易对手杨海生先生于 2025 年 1 月被聘任为公司
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交易对方杨海生
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 2025 年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杨海生先生,中国国籍,证件号:3621021973********,住所:广东省珠海
市斗门区********,目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
倾斜的其他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珠海广浩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525.099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永良
设立日期 2009 年 3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684498486C
注册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康路 19 号
营业期限 2009 年 3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
能机器人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
经营范围 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
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
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
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虚拟现实设备制造;软
件开发;软件销售;销售代理;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控制
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本次交易前,广浩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合计 55,250,999 100.0000%
(2)本次交易后,广浩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合计 55,250,999 100.0000%
项目(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7,042.57 47,330.12
负债总额 21,339.29 23,248.30
应收账款总额 8,775.10 11,014.11
净资产 25,703.28 24,081.82
项目(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24,750.46 23,590.97
营业利润 1,345.47 1,196.94
净利润 1,322.40 1,314.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7.88 3,885.27
注:标的公司 2024 年度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
了(信会师深报字[ 2025 ]第 5040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广浩捷是一家专注于成像质量分析与机器视觉技术的自动化智能装备制造
企业,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智能调测设备、
智能装配设备、微针测试治具等系列产品,并提供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广浩捷
产品主要覆盖摄像头模组行业,手机、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领
域,亦涉及汽车电子、半导体封测、光伏领域等。
凭借深厚的技术创新能力、良好的客户服务能力、优异的资源整合能力,广
浩捷已与多家行业龙头企业建立长期、友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主要客户包括
富士康、华勤技术、OPPO、A 客户、比亚迪、联创电子、立景创新、水晶光电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的股权权属清晰,相关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
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
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广浩捷
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经查询“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广浩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定价依据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收购价格是按照公司 2024 年 12 月签署的《收购协议》约定的价格执行
的,本次交易的定价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杨海生
乙方: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珠海广浩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 11.5 %的股份(对应股份数 6,353,865 股,对应
认缴注册资本金额¥6,353,865 元),实缴注册资本金额¥6,353,865 元(以下
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标的股份。
甲方同时将其持有的丙方 3.5%的股份转让给珠海市横琴博生投资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各方同意与 2024 年 12 月 6 日签署的《股份收购协议》转让价格保持一致,
即 4.162820884 元 / 股 。 本 次 交 易 股 份 ( 6,353,865 股 ) 转 让 价 款 为
¥ 26,450,001.92 元。
记手续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各方同意,丙方负责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应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割义务,只有完成下列事项才视为标的股份交割完成:
(1)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已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标的股份已登记在乙方名下。
(2)股份变更后记载新的股东及持股情况的新《公司章程》已依法向工商
登记机关办理完成了备案。
本协议签署后 15 个工作日。
各方同意,乙方自交割日起即完全取得标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本协议约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其中标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
自然终止,由乙方统一行使。
自本协议签订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不含当日)之间的期间为过渡期
间(以下简称“过渡期”)。
甲方及丙方承诺在过渡期内,在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
(1)转让标的股份或用标的股份进行抵押、担保等。
(2)对外捐赠标的股份或用标的股份对外投资。
(3)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标的股份或与任何第三方达成处置标的股份的协
议、意向等。
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应按协议内容执行,任意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导致其他方
遭受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
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通过收购广浩捷的股权,
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控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整合本公司与广浩捷在工业自动化设
备行业的优势资源,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巩固公
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规划,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杨海生先生之间除因其任职公
司副总经理所发生的支付薪酬福利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未最终完成,交易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存在交易被暂停、
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