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详见“八、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在储能领域的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实力,拓展多元化产业布局,提升科
技属性与盈利增长潜力,持续巩固综合竞争优势,夯实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 7447.0761 万元收购蒋忠伟、王容、郝现柱、熊靖合计持有的达人高科 51%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达人高科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蒋忠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5136**********6491;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
华区;在标的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
王容,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5130**********7348;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
区;在标的公司担任监事、采购部经理。
郝现柱,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729**********2914;住址为山东省单县浮岗
镇;在标的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熊靖,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5107**********4397;住址为四川省江油市新安
镇;在标的公司担任数码事业部总监。
蒋忠伟与王容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蒋忠伟、王容、郝现柱、熊靖之间均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
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
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7666229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优路 8 号精密智造大厦 1 栋厂房 601
法定代表人:蒋忠伟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 年 6 月 17 日
主营业务:达人高科是专业从事锂电池管理系统(BMS)产品研发、设计、生产
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核心产品 BMS 作为
保障锂电池安全运行的关键配套部件,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储能、通信基站储能等储能场
景,以及智能穿戴、手机、笔记本电脑、电动工具、扫地机、吸尘器等消费电子领域。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经工商登记在册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审计
报告》(和信专字(2025)第 000547 号),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4224.75 23661.96
负债总额 16914.05 17182.00
应收款项总额 10826.94 12749.5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7310.70 6479.96
项目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0384.82 23871.81
营业利润 882.32 2358.26
项目 2025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净利润 830.74 2270.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四)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司理财,以及其他标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标的公司
的应付账款(BMS 采购货款)余额为 499.51 万元,结算期限为月结 30 天。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款)余额分别为 30 万元、50 万元、200 万元。公司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
做好标的公司与交易对方上述借款的清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蒋忠伟、王容
为标的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7555.26 万元,且未就该等担保收取任何担
保费用。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
务资助情形。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信”),以 2025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对达人高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
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 S452 号)。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
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
值评估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达人高科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0730.50 万元。其中,资
产总额账面值 24272.05 万元,评估值 27691.11 万元,评估增值 3419.07 万元,增值率
增值率 0%;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7311.43 万元,评估值 10730.50 万元,评估增值 3419.07
万元,增值率 46.76%。
采用收益法评估,达人高科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4602.11 万元,较账面值增值
收益法估值结果较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高 3871.61 万元,两种评估方法形成估值差
异的主要原因是:
(1)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
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
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2)收益法强调的是企业整体资产的预期盈利能力,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企业整
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是对多种单项资产组成并具有完整生产经营能力
的综合体的市场价值的反映,包括运营商渠道、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关注的重点是企
业未来的盈利能力,而资产基础法无法体现该部分价值,因此收益法的评估结果高于资
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基于上述差异原因,综合考虑各项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素的收益法更能体现
被评估单位为股东带来的价值,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即达人
高科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为 14602.11 万元。
(二)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鹏信出具的达人高科截至评估
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且该评估结果已经公司国资主管单位备案。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达人高科 51%股权价值为 7447.0761 万元,
定价公允合理。
五、《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甲方(收购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
乙方 1:蒋忠伟
乙方 2:王容
乙方 3:郝现柱
乙方 4:熊靖
丙方(标的公司):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权及其作价、支付
成后,公司成为达人高科的控股股东。
经甲方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认评估值为依据,达人高科 100%股权对
应价值 14602.11 万元。经各方协商后确定,达人高科 51%股权转让总价款为 7447.0761
万元,股权转让对价基于各转让方所转让标的股权比例在各转让方之间分配,每一转让
方转让的股权比例、股权转让对价情况如下:
转让方 转让股比 股权转让对价(万元)
蒋忠伟 38.25% 5585.3071
王容 5.10% 744.7076
郝现柱 5.10% 744.7076
熊靖 2.55% 372.3538
合计 51.00% 7447.0761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交易价款的 30%作为首
笔股权转让款,即 2234.1228 万元,其中向乙方 1 支付 1675.5921 万元,向乙方 2 支付
(2)自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
股权转让款,即支付交易价款的 30%,即 2234.1228 万元,其中向乙方 1 支付 1675.5921
万元,向乙方 2 支付 223.4123 万元,
向乙方 3 支付 223.4123 万元,向乙方 4 支付 111.7061
万元;乙方在收到首笔股权转让款后,10 个工作日内结清与标的公司间的关联资金往
来,如未按期结清,则甲方将在第二笔应付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代付给标的
公司。
(3)自甲方委托的中介机构出具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以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
方向乙方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即交易价款的 10%,即 744.7076 万元,其中向乙方 1
支付 558.5307 万元,向乙方 2 支付 74.4708 万元,向乙方 3 支付 74.4708 万元,向乙方
(4)乙方在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后,应依法履行本次交易有关的纳税申报义务,
并在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前向甲方提供《税收缴款书》或者《税收完税证明》等纳税
凭证。乙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的,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甲方有权
从应支付的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中对乙方所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及滞纳金(如有)予以代
扣代缴,并在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供给乙方。
(5)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根据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支付。如
触发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业绩补偿情形,则在按照业绩补偿规则扣减乙方应补偿金额后,
将应支付的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如有)。
(三)债权债务、人员安排
担。
动合同与其继续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规问题需要整改的,各方同意并积极配合按照合规要求推进整改。
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权利。
(四)标的股权变更登记及交接事项
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备案新的公司章程。标的股权的风险、收益、负担等所对应
的权利及义务均自交割日起由乙方转移至圣阳股份。
易《审计报告》未记载的债务承担,如有关方认可或该等责任经有权机关判定由甲方或
达人高科承担后,甲方或达人高科承担的金额最终应由乙方按原持股比例承担。
公司住所及相关经营场所,对标的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及相关事项交接
及查验。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标的资产对应资料存在虚假或缺失的,则应当在 30 日内
全部补正;无法补正且对甲方或标的资产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乙方应在损失发生后
(五)过渡期损益归属
计事宜,由圣阳股份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启动对标的资产进行过渡期审计工作,
并在前述工作启动之日起 2 个月内出具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
基准日《审计报告》相比有所增加,甲、乙双方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其在标的公司的持
股比例享有所有者权益增加的部分;若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与基准日《审计报
告》相比有所减少,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减
少部分乘以甲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得出的金额。如果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不足
以弥补乙方应向甲方补偿的所有者权益减少部分,则乙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向甲方以现
金方式补足。
营、使用该等资产。
(六)业绩承诺及补偿
(1)2026-2028 年为业绩承诺期,乙方预计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年度实现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760.04 万元、1940.95 万元、2050.30 万元,即业绩承诺期内累计
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5751.29 万元。
鉴于此,乙方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6 年的净利润不低于 1760.04 万元;在 2026 年
度至 2027 年度期间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700.99 万元;在 2026 年度至 2028 年度期间
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751.29 万元。
上述净利润的计算,以甲方委托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
(2)业绩承诺期各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由甲方委托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标的公司在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乙方应按照本条约定的计算方式,以扣除
股权转让价款或支付现金方式向甲方进行补偿:
①2026 年度实现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 90%;
或②2026 年至 2027 年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 90%;
或③2026 年至 2028 年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
乙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
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股权转让总价款-截至当期累计已补偿
金额。
(4)业绩承诺期各年度结束后,甲方应在审计机构出具标的公司的《专项审计报
告》后按照前款约定项下约定的公式判断是否触发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计算应补偿金额,
并书面通知乙方。若触发本条约定的现金补偿义务,应补偿金额由甲方优先在尚未支付
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扣除后仍不足以补偿的,则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按原持股比例分摊。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如标的公司完成三年累计承诺金额,则甲方将
返还前期因未完成业绩承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补偿金额(即(二)3/(5)条约定的扣
减款项和(六)1/(3)约定的支付款项,如有)。
(5)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不分红。
各方同意,若标的公司在每年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累计净利润高于对应期间承诺的
累计净利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标的公司将按照本条约定的方式计算团队超额奖励:
超额业绩奖励金额=(截至当年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扣除超额业绩奖励前)-
对应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A-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团队超额业绩奖励金额,A
的取值结合实际情况,在 30%-50%之间取值,具体以另行制定的奖励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奖励人员范围、奖励金额、支付时间等)为准。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不得超过本次股
权转让价格(即 7447.0761 万元)的 20%。
业绩承诺期结束后,标的公司根据每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可将
净利润的 30%-50%向股东进行分红,具体分红比例及金额以届时方案为准,并于次年
的 5 月 31 日前执行。
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完成业绩承诺约定,且 2028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扣除超额业绩奖励之前),
则在满足相关法律、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收购方有权机构决策审批通过的前提下,甲
方将启动标的公司剩余股权的收购事宜,最终收购价格以届时经交易各方认可的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就标的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具
体收购条款以届时相关法律、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经收购方内部机构和有权机构决策
审批后,以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的收购协议为准。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乙方同意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
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在办理甲方受让乙方 51%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的同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以双方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为准。
(七)标的公司治理
隶属于中国共产党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 3 人组成,支部书
记由甲方委派的人员担任。
提名 3 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并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提名 2
名董事。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理均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标的公司的财务管理纳入甲方财务管理体系。
履行监事会职责。
(八)生效条件
各方同意,本协议的生效以及本次支付现金受让股权取决于以下先决条件的全部成
就及满足:
(九)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完毕。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
会因本次交易新增关联交易,不会新增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与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独立性。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作为公司上游供应商,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高度战略协同性。本次交易
是公司践行长远发展战略、深化产业链整合的关键举措,旨在通过整合标的公司 BMS
核心技术与优质产业资源,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储能领域的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实力,拓
展多元化产业布局,提升科技属性与盈利增长潜力,持续巩固综合竞争优势,夯实可持
续发展能力。
本次交易将对公司发展产生多方面积极影响,在技术协同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深度整合标的公司 BMS 核心技术储备与专业研发团队,显著提升 BMS 自主
研发实力及储能系统集成能力。双方将围绕储能系统集成前沿技术开展联合研发,实现
研发资源共享与成果互通,有效缩短研发周期、降低技术投入风险,助力公司提升在储
能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在产品与供应链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 BMS 产品将
纳入公司产品体系,完善公司上游配套供给能力,助力公司精准响应多元储能场景及终
端客户定制化需求,提升客户粘性,同时通过供应链整合优化研发、生产、交付全链路
协同效率,强化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并依托标的公司在消费电子及储能等领域的成熟
渠道与客户资源,实现市场协同拓展,开拓新的增长空间;在产业布局方面,标的公司
产品覆盖消费电子、物联网、储能等多领域,其在电力电子、BMS 核心算法等领域的
技术沉淀与市场基础,将为公司完善电力电子、软件技术、通信网络等领域的多元化产
业布局提供技术与资源支撑,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科技属性,拓宽盈利边界,为公司高
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综上,本次交易契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对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一)整合风险
公司与标的公司在经营策略、管理制度及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次交
易完成后,双方在业务、管理、团队等方面的整合效果及协同效应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
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成立整合专项小组,制定详细的整合计划,结合标的公司经营特
点统筹推进治理结构优化、管理制度对接、业务资源整合及团队文化融合,稳步推动协
同价值释放,降低整合风险。
(二)经营风险
尽管本次交易已履行充分的分析论证程序,但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仍可能受到宏观经
济波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外部因素,以及其自身运营效率、技术迭代能
力、核心团队稳定性、客户结构集中等内部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其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建立精细化投后整合管理机制,持续跟踪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与
市场动态,通过优化标的公司运营体系、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人才激励及加力市场拓展
等措施,提升其经营稳健性与抗风险能力。
(三)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完成后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
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商誉需在未来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可能引发商誉减值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
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公司经营表现,通过深化业务协同、提升运营效率、
优化盈利模式等方式保障其业绩稳定,积极防范和化解商誉减值风险。
九、备查文件
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