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4 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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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
T7 座 2205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郑梓微女士主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66 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201,398,5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592%。其中: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177%。
表有表决权股份 8,411,4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15%。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66 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01,398,5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59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
情况如下:
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00,222,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8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8%。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0,222,929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63%;反对 787,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0%;弃权 388,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8%。
  本议案关联股东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孝义市富源
金来热源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黄晓静律师和史兴浩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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