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代科技大厦东座 13 楼农产品会议室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共 201 人,代表股份数 1,400,552,5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1,984,961,198 股的 70.5582%;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767,537,59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84,961,198 股的 38.66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 196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633,014,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1,984,961,198 股的 31.890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
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 1,391,725,6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3698%;
反对的股份数 8,662,2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185%;
弃权的股份数 16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1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 115,575,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045%;
反对的股份数 8,662,2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9631%;
弃权的股份数 16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2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的股份数 1,400,040,7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5%;
反对的股份数 333,0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8%;
弃权的股份数 17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2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 123,890,3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6%;
反对的股份数 333,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77%;
弃权的股份数 17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3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的股份数 1,400,040,7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5%;
反对的股份数 333,0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8%;
弃权的股份数 17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2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 123,890,3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6%;
反对的股份数 333,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77%;
弃权的股份数 17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3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