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
业绩异常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安永”或“我们”)接受华虹半
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虹半导体”)委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要求,就上市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核
查意见。
一、华虹半导体最近三年年报审计情况及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 2022 年度、
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3)审
字第 60985153_B01 号、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13197_B01 号及安永华明(2025)审
字第 70013197_B01 号)。
我们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审计的目的并不是对上述财务报表中
的任何个别账户或项目的余额或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
二、本次核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438,830.77 1,623,187.40 1,678,571.80
营业成本 1,187,993.13 1,183,271.07 1,076,597.75
销售费用 6,851.35 7,185.74 8,338.56
管理费用 81,257.25 77,808.43 68,527.52
研发费用 162,526.93 145,853.40 107,667.18
营业利润 (98,935.59) 117,791.99 336,957.28
(亏损)/利润总额 (98,831.81) 117,754.41 334,055.21
净(亏损)/利润 (103,218.38) 84,736.19 272,545.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057.62 193,623.04 300,861.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528.05 161,402.81 257,034.11
针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营业收入真实性和准确性,我们在审计工
作中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的收入流程以及关键内部控制;
(2) 获取主要客户销售合同,复核合同中与控制权转移相关的主要条款,评价公司收入
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 选取主要新客户,查看其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其股东、董事等主要人员名单,核对
至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并与公司主要供应商的股东、董事等主要人员名单进行
比对,检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或虚构客户的情形;
(4) 选取销售记录样本,核对至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发票等支持性文件,验证收
入真实发生并按照会计政策准确记录;
(5) 选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的销售记录,获取并检查支持性文件以验证收入是否记录在
恰当的会计期间。
针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公司营业成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我们在
审计工作中设计并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的成本流程以及关键内部控制;
(2) 获取成本明细表,对标准成本的归集以及与实际成本间的差异分摊进行复核;
(3) 选取存货样本,执行存货计价测试,以验证存货出入库单价和成本结转金额的准确
性;
(4) 评价公司盘点计划,选取存货样本,执行抽查盘点,以验证存货出入库数量的准确
性;
(5) 选取主要供应商,获取采购合同复核其中主要条款,并就资产负债表日的应付账款
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6) 选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出入库记录,获取并检查支持性文件以验证是否记录在恰
当的会计期间。
针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我们在审计
工作中设计并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获取费用明细表,了解各类明细费用的具体性质和变动原因,执行实质性分析程
序,分析公司费用发生及变动的合理性;
(2) 获取公司报告期内的员工花名册、工资表及薪酬统计表等,了解公司薪酬政策和部
门人数主要变化,对薪酬变动执行分析程序,并查看薪酬实际支付情况;
(3) 获取公司研发项目清单及研发费用明细账,复核研发费用的支出归集和会计核算方
法,并抽查公司重要研发项目的立项文件、研发结论等资料性文件;
(4) 执行期末费用截止性测试审计程序,以搜寻是否存在年末未入账负债、成本费用,
检查是否存在跨期问题;
(5) 对费用抽样执行细节测试,验证其真实性及准确性。
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上海华虹科技发展有限公 联营企业、受 (1) 向关联方支付租金人民币 (1) 向关联方支付租金人民币 (1) 向关联方支付简化处理
司及其子公司 同一最终方控 18,090,469.28 元 17,789,069.72 元 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
制 (2) 对关联方承担的租赁负债 (2) 对关联方承担的租赁负债 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人民
利 息 支 出 人 民 币 利 息 支 出 人 民 币 币 1,622,218.15 元
(3) 对关联方物业管理费支出 (3) 对关联方增加使用权资产 币 13,125,602.21 元
人民币 3,932,929.46 元 人民币 55,414,340.56 元 (3) 对关联方承担的租赁负
(4) 对关联方物业管理费支出 债利息支出人民币
人民币 3,992,960.19 元 4,805,722.99 元
(4) 对关联方物业管理费支
出人民币 2,713,633.45
元
上海华虹挚芯电子科技有 受同一最终方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币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币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
限公司 控制 142,090,039.32 元 130,746,371.84 元 币 65,929,299.08 元
(2)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币 (2)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币 (2)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
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 受同一最终方 无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币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
限公司 控制 6,830,912.89 元 币 29,796,087.61 元
上海华虹虹日电子有限公 受同一最终方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币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
司 控制 3,353,173.63 元 币 14,710,986.53 元 币 22,489,100.43 元
(2)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币 (2)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 (2)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
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方 (1) 向关联方取得租赁收入人 (1) 向关联方购买无形资产 (1) 向关联方取得租赁收入
控制 民币 100,202,929.08 元 人 民 币 121,360,000.00 人 民 币 95,808,606.47
元 元
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 关联关系
(2) 为关联公司代收代付水电 (2) 向关联方取得租赁收入 (2) 为关联公司代收代付水
物 业 费 等 人 民 币 人民币 98,590,710.66 元 电物业费等人民币
(3) 为关联公司代收代付水
电 物 业 费 等 人 民 币
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 受同一最终方 无 无 (1)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
限公司 控制 币 476,800.08 元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 受同一最终方 (1)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币 (1)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币 (1)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
份有限公司 控制 112,028.28 元 229,952.82 元 币 140,115.00 元
挚芯电子(上海)有限公 受同一最终方 (1)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币 无 无
司 控制 216,397.42 元
Hua Hong International 受同一最终方 (1) 为关联公司代收代付水电 (1) 为关联公司代收代付水电 (1) 为关联公司代收代付水
(Americas), Inc. 控制 物 业 费 等 人 民 币 物 业 费 等 人 民 币 电物业费等人民币
NEC Management 直接持有公司 无 无 (1)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
Partner,Ltd. 5%以上股份的 币 3,884,638.51 元
股东的子公司
上海新微技术研发中心有 直接持有公司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币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币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
限公司 5%以上股份的 2,232,786.86 元 2,521,282.96 元 币 2,260,788.52 元
股东的子公司
上海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董事于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币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币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
司 报告期内担任 106,303,250.50 元 69,803,399.12 元 币 27,579,118.00 元
董事的公司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华虹集团董事 (1)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币 (1)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币 (1)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
于报告期内担 165,280,151.04 元 6,346,925.24 元 币 68,840,733.04 元
任董事兼总经
理的公司
公司 D(已在华虹半导体有 本公司董事于 无 无 (1)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人民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报告期内担任 币 740,930.00 元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董事的公司
易报告书(草案)信息豁
免披露的申请报告中申请
豁免)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 本公司董事于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币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人民
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担任 5,268,353.35 元 币 1,103,861.15 元 币 2,410,940.43 元
董事的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于 (1) 向关联方取得借款人民币 (1) 向关联方取得借款人民 (1) 向关联方取得借款人民
报告期内担任 17,705,000.00 元 币 53,115,000.00 元 币 236,308,878.00 元
董事的公司 (2) 向关联方取得利息收入人 (2) 向关联方取得利息收入 (2) 向关联方取得利息收入
民币 515,083.99 元 人民币 561,382.95 元 人民币 551,504.49 元
(3) 向关联方支出银行借款利 (3) 向关联方支出银行借款 (3) 向关联方支出银行借款
息 人 民 币 14,645,669.22 利 息 人 民 币 利 息 人 民 币
元 14,722,666.30 元 6,372,044.89 元
我们在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通过核查账面记录、对关联方进行
函证,评估相关披露是否完整和准确,并复核了上述交易的合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
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
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
的规定。上述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未产生影响。
公司近三年减值损失发生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68,09 798.41 18,69
存货跌价损失 92,286.81 80,411.86 13,621.57
商誉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账款规模增加所致。2024 年度较 2023 年度减少主要由于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
我们在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设计并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但不限于:
(1) 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自审批客户信用期至定期审阅客户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流程
以及管理层的关键内部控制;
(2) 抽样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评估依据资料的相关性和准确性;
(3) 获取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是否发生减值、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所依据的数据及相关
资料并执行测试程序,评估管理层是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的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
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对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进行检查,进一步评估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计提的充分性;检查与应收账款信用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
列报和披露。
部分芯片产品需求减少、周转速度放缓所致。我们在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存货计提跌价准
备设计并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了解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公司存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
执行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 对公司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态,重点对长库龄库存商品,以及残次
冷背存货进行检查,并获得了盘点报告;
(3) 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了解管理层采用的存货可变现净值方法和
依据,复核重新计算表格的数据计算表数据来源、完整性和准确性;对管理层采用
的计算方法和商业依据进行评估,获取公司的年末存货库龄清单并根据存货出入库
记录测试存货库龄划分的准确性,抽取样本获取存货年末售价和当期资产负债表日
后售价等情况,与管理层所使用的可变现净值的进行比较。
我们对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华虹半导体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华虹半导体 2022 年度、 2023 年度及
表》”)中涉及的关联方清单和关联交易明细表并核对至往来明细账;
往来及非经营往来、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性往来、非经营往来或代
垫代付金额核对至相关交易明细表、与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性往来及非经营
性往来,同时与相关往来明细账进行双向核对,检查汇总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分
类的准确性;
往来及非经营往来、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性往来、非经营往来或代
垫代付金额,与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性往来及非经营性往来,了解其交易性
质,判断其在《汇总表》中分类和记录金额的准确性;
水,对比对账单及网银当期发生额和银行日记账发生额,同时将资金往来或借贷方累计
发生额与发行人财务日记账进行双向核对,并抽样查看银行账户资金流水交易对手、性
质及金额,核查资金交易是否在财务核算中得到了全面及准确反映。我们在 2022 年
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本所已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及 2025 年 3 月 27 日出
具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 70013197_B01 号及安永华明(2025)专字
第 70013197_B02 号),2022 年度公司尚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因此无需出具该专项
说明。
三、核查结论
基于上述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最近三年华虹半导
体对与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关联方交易、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及商
誉减值损失相关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我们没有发现
华虹半导体最近三年的业绩存在不真实和会计处理存在不合规的情形,没有发现华虹半导
体最近三年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况及其他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
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没有发现华虹半导体最近三年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
或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大洗澡”的情形,没有发现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虹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磊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顺华
中国 北京 2025 年 12 月 30 日